根据个人或单位申请,我委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5月26日组织开展了全市2023年第四批、第五批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后经专家复审签署意见等工作流程,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 2023年6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477-8586156。
附件1:2023年第四批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人员名单.xlsx |
附件2:2023年第四批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xls |
附件3:2023年第四批被鉴定为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xls |
附件4:2023年第五批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人员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