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或单位申请,我委于2023年6月29日和30日组织举办全市2023年第六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通过材料初审、现场鉴定、专家复审签署意见等工作流程,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5日至 2023年8月11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477-8586156。 附件2:2023年第六批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1).xls |
附件3:2023年第六批被鉴定为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1).xls |
附件1:2023年第六批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人员名单(2).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