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下载中心

病残津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5-03-26 15:44 来源:市人社局工伤科
字号:
分享到:

  

  一、受理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申请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并上传《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病情调查表》、相关诊断病例及其他鉴定申请所需材料。

  )事前公示。劳动能力鉴定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现场鉴定,有异议的,进行调查处理,确实有问题的,取消当次鉴定资格。

  (五)现场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现场鉴定流程开展鉴定。

  (六)核实医疗资料。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鉴定人,对提交的医疗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医疗资料造假,鉴定终止。

  (七)事后公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公示期间有举报的,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情况属实,取消鉴定结论且鉴定终止。

  附件:1、病残津贴鉴定申请材料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病残津贴)

  3、病情调查表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工伤科

上一篇:

下一篇: 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