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1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9-06 11:47 来源:市人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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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2〕253号 

王婧、段久密、俄尼尔、张宇闻代表 

  你们的《关于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一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扩大培训规模,培训范围,组织开展有特色、覆盖广的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帮助企业提升职业技能、累计培训28.45万人次,拨付资金1.65亿元。二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对失业人员、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对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实施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创业培训;对转移农牧民开展转移就业培训,提升农牧民工技能水平。2021年,组织开展各类城镇就业技能培训班180期,职工技能培训4407人;农牧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744人;组织创业培训班60期,培训1848人。三是实施“互联网+培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互联网+培训”,通过积极搭建数字资源培训线上服务平台,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等措施,全面提供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截至2022年6月底,已开展线上培训686人次。  

  二、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不断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严格执行自治区级统筹政策,进城务工、新就业形态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可自愿选择参加就业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统一使用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在60%至300%之间确定7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缴费比例执行20%。此外,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参保缴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依法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22〕32号),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密集的用工企业为重点,以平台企业为切入点,完成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界定,落实平等就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职业伤害、职业培训等权益保障方面问题。开通了争议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对维权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二是积极推动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已对接人社部建立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平台,为企业提供电子劳动合同签署服务。三是在夏冬两季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将快递员、外卖小哥、卡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及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一并纳入治理范围。四是加强多部门联动,强化源头治理,全力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履行劳动用工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23次,全面检查住建、交通、水利、能源、新业态等领域农牧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排除隐患,人社、公安、市场监管、工会等10余个部门机构开展集中宣传、宣讲、培训21次,覆盖人数总计在7万人次以上,农牧民工工资拖欠始终保持动态清零,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劳动者权益得到了依法及时维护。  

  四、营造人人关心灵活就业人员的氛围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等新媒体、新手段,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劳动保障政策,积极营造公平、安全的就业环境。引导社会关心关爱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监督劳动环境和检查社保缴费,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利益。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4日  

  (联 人:杨飞   

  联系电话:0477-8522189)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