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人字〔2026〕71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卫生系列中医(蒙医)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中(蒙)传承字〔2026〕713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和药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药监函〔2026〕507号)要求,就2026年(基层)卫生系列和工程系列药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技术、护理、卫生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人字〔2026〕715号)文件要求,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https://www.nmgwsrc.cn/)职称申报专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1。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蒙医、中西医结合、中医护理、蒙医护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卫生系列中医(蒙医)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中(蒙)传承字〔2026〕713号)文件要求,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中医(蒙医)高级职称评审系统(http://zymy.immda.org.cn)进行线上申报。纸质材料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各2份,其他材料只需在系统上传电子版。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2。
(三)从事卫生系列药学和工程系列药品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和药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药监函〔2026〕507号)要求,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申报,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3。
(四)各旗区医院、旗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嘎查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点击2026年职称申报入口,选择基层卫生申报计划,进行线上申报。同时按照《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送评材料目录单》提供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二、时间要求
(一)从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技术、护理、卫生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26年11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2026年11月6日24:00网上申报通道关闭,逾期未报不接受补报。各旗区、市直各单位须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申报数据网上审核、电子签章、公示等环节。
(二)从事中医、蒙医、中西医结合、中医护理、蒙医护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于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各旗区、市直各单位须在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申报数据网上审核、公示等环节。
(三)从事卫生系列药学和工程系列药品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26年10月15日—11月21日期间,完成网上申报。各旗区、市直各单位须在2026年11月21日前,完成公示。
(四)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于2026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线上线下申报,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11月27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其他要求
上述所有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477)8586925
地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4室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