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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6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2 17:41 来源:市人社局专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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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6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26〕10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尽早部署,做好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2026年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线上填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评审方式继续采取线上盲审盲评的方式开展。

一、线上申报提交

(一)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二)申报人员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进行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正高级、高级职称申报计划,在填写申报信息时,申报职称系列选择会计,申

报职称专业选择会计,申报职称选择拟申报的对应等级,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须在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期间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三)申报人须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申报材料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二、审核报送和公示要求

(一)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二)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应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申报人员聘用情况进行把关,并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在报送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须在11月7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联系电话:(0477)8586925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6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专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