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次性求职补助
政策内容:充分利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脱贫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服务,至少为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推荐3个以上的岗位信息。对脱贫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旗县以外地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政策对象: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补贴标准:每人1500元一次性补贴。
可享受期限:一次性。
12、交通补助
政策内容:对跨自治区就业的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政策对象: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
补贴标准: 300元。
可享受期限:一次性。
1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将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不受地域限制,在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专业和课时按规定确定。
可享受期限: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每次补贴间隔12个月。
就业帮扶政策实施范围: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是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收入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以下的低收入人口。
政策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服务科0477-8586511(工作日)
旗区办理业务联系方式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035/8121818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20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94739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2
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0477-7581044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09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