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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自治区提高部分调整到位

发布日期:2024-12-03 16:32 来源: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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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继国家规定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的基础上,自治区规定最低基础养老金自2024年7月1日起再提高7元。此次调整后,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490元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497元。
  市社保中心认真落实提标工作要求,指导旗区经办机构认真做好数据核实、资金申请、待遇拨付等工作,确保调增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截至11月底,全市共为210673名享受待遇人员增发基础养老金147.47万元;补发7月至10月提高待遇587.12万元,涉及838743人次。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精准扩面和宣传动员,引导群众及时缴费、持续缴费。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开展补助缴费。同时,进一步推动经办模式转型,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审核:乔才元

信息来源: 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