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描述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法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按规定做出决定。
二 受理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 政策依据
层级 |
文号 |
政策名称 |
章节 |
国家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三十六条 |
国家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三章 |
部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 |
《工伤认定办法》 |
全文 |
四 行使层级
盟市级、旗县级
五 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六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七 法定办结时限
95日
八 承诺办结时限
60日
九 办理渠道
网上/窗口
十 反馈渠道
网上/窗口
十一 受理操作要点
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按规定时限准备认定材料,申请认定。行政人员填写受伤害职工认定申请信息。
窗口办理的打开认定申请页面,在快速搜索栏输入相应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或在“个人事故报案号”中直接输入编号进行查询,系统自动读取出事故信息,填入申请信息,其中标注“*”的为必填项,点击〖保存〗,认定申请信息保存成功,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如图所示。
网上办理的打开网报认定申请审核页面,双击列表中待审核的数据,其中标注“*”的为必填项,符合条件的点击〖审核通过〗,否则点击〖审核不通过〗。
点击〖操作日志〗可对历史操作数据进行浏览、回退、打印申报认定工伤审批表。
点击〖操作说明〗可查看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医院诊断不能超过1000个字符,500个汉字。
2、本人或者亲属申请,工伤时间和申请时间相隔不能超过1年。
3、用人单位申请,工伤时间和申请时间相隔不能大于30日。
认定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时限、存在劳动关系的受理认定申请,下发受理决定书。
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时限、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受理认定申请,下发不予受理决定书。
打开认定受理页面, 在快速搜索栏输入相应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或在“个人事故报案号”中直接输入个人报案编号进行查询,或双击待认定受理业务信息列表中的数据,系统自动读取出事故信息、申请信息,填写受理信息,其中 标注“*”的为必填项,点击〖保存〗, 保存认定受理信息, 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是否打印受理通知书? 如图所示,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弹出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点击取消,则退回认定受理界面。
点击〖补正〗可自动打开该认定记录的补正通知页面。
注意事项:
1、认定为不受理,不允许进行后续操作。
2、(不)受理编号自动生成,同一行政区划不允许存在重复的编号。
十二 经办操作要点
认定决定
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下达认定决定书。
打开认定决定页面,在快速搜索栏中输入相应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或在“个人事故报案号”中直接输入个人报案编号进行查询,或双击待认定决定业务信息列表中的数据, 系统会自动读取出事故信息、申请受理信息,填写认定决定相关信息,其中标注“*”的为必填项,点击〖保存〗, 保存认定决定信息,弹出提示框, 如图所示,点击〖确定〗 ,系统自动弹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点击〖取消〗 ,则退回认定决定界面。
点击〖操作日志〗可对历史操作数据进行浏览、回退、重新打印认定决定
书。
点击〖操作说明〗可查看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填写‘认定标志’ 后点击‘认定依据’ 后面的放大镜按钮,弹出认定依
据列表,选中所需条款,点击“选择”。
认定决定回证
将认定文书送达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接收人签收后,在认定决定回证将签收信息反馈到系统。
打开认定决定回证页面,在快速搜索栏中输入相应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或直接在“个人报案号”中输入个人报案号,系统会自动读取出认定决定信息、单位事故报案信息、个人伤害报告信息、认定申请材料信息及认定申请受理信息,可分别点击页面标签查看相关信息。填写认定决定回证相关信息,其中标注“*”的为必填项,点击〖保存〗,保存认定决定回证信息成功,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是否打印〖送达回证〗?如图所示,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弹出工伤认定决定回证书,点击取消,则退回认定决定回证界面。
认定决定书打印
打印认定决定书。
打开认定决定书打印页面,在“认定决定书号”中输入认定决定书号,点击〖查询〗,系统会查询出工伤认定决定信息。点击〖打印认定决定书〗,对认定决定书进行打印。如图所示。
点击〖操作说明〗可查看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如填写过程中信息错误,可点击“清屏” 按钮进行重新操作。
2、 只允许输入认定书号进行查询、打印。
十三 材料列表
场景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是否信息共享可获得 |
是否留存纸质 |
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原件 |
否 |
是 |
2份 |
必要 |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否 |
是 |
1 |
必要 |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原件 |
否 |
是 |
1 |
必要 |
十四 内部业务经办流程

节点名称 |
经办科室/角色 |
节点经办时限 |
受理 |
工伤认定部门 |
15日 |
调查核实 |
工伤认定部门 |
50日 |
工伤认定决定 |
工伤认定部门 |
10日 |
送达 |
工伤认定部门 |
20日 |
十五 外部流程图

十六 前置校验
单位/个人 |
校验内容 |
是否强制 |
受伤职工 |
是否参保 |
否 |
单位和个人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
是 |
十七 业务共享需求
需求点 |
共享方式 |
协同目标 |
共享提供方 |
需求信息 |
入院时的诊断或住院病历 |
接口调用 |
实现受伤职工的病历信息共享。 |
卫健部门 |
所需字段信息:例如诊断证明、住院时间、病历等 |
获取营业执照 |
信息共享 |
获取营业执照信息,减少参保对象提供材料 |
市场监管部门 |
证照信息 |
十八 事项风险点(内控稽核)
所属业务节点 |
风险点 |
受理 |
1、是否严格掌握受理时间及条件。 |
调查核实 |
2、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工伤认定决定 |
3、是否符合认定范围,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
送达 |
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
十九 业务表单
业务表单名称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 |
《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
附件1
编号:XX人社工伤认字〔 〕第 号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工伤职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及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填 表 说 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或所患疾病。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
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6.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
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⑵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
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⑷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
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及相关病历材料。
⑸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
有效证明。
⑹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
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7.受伤害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内容是否真实。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9. 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职工姓名 |
|
性别 |
|
一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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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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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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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
事故时间 |
|
事故地点 |
|
||||
诊断时间 |
|
诊断医院 |
|
||||
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 |
|
职业病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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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职业病 危害岗位 |
|
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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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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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害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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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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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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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X 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XX人社工伤受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 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X 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XX人社工伤非受字〔 〕第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 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
经审查: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条规定的 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盟(旗/县)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市/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工伤决定书
X人社工伤认字〔 〕第 号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地点:
诊断时间: 年 月 日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
申请时间: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年 月 日受理 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条第 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盟(旗/县)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市/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四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X人社工伤非认字〔 〕第 号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
年 月 日受理 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或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 项之规定,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盟(旗/县)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市/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