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3-09-15 19:29 来源: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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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承担本级管辖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的辅助性工作,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3.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4.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承担市本级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劳动监察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全市保障农牧民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6.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咨询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职能职责。

二、岗位名称及其职责: 

  院长:郑小军

  负责仲裁院全面工作。 

  副院长:王玉梅 乔镇军

  I、协助院长分管仲裁院业务工作; 

  II、协助院长分管仲裁院日常事务工作。 

三、科室设置 

  办公室、立案调解庭、仲裁庭、维权中心

 

    负责人:  郑小军  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联系电话: 0477-8167676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大街时代财富大厦A座3楼(市一中西)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来源: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