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205号
刘锁代表:
您的《关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每人每年提高50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08年启动实施以来,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有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的深入实施,持续加大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宣传引导力度,符合条件人员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截至6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参保53.45万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为20.94万。二是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分别为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共10个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500元补贴60元、600元补贴65元、700元补贴70元、800元补贴75元、900元补贴80元、1000元、2000元补贴85元、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其中1个缴费档次缴费,鼓励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三是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460元,月人均待遇水平达到540元,分别高于国家和自治区平均水平361元和336元,据调查远高于周边盟市。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解决措施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部署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后,基础养老金达到465元。
下一步,我市拟计划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调整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4日
(联 系 人:杨飞
联系电话:0477-852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