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8-09-18 09:06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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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五定”方案调整的批复》(鄂机编字〔2013〕203号)规定,我局职能职责为:“综合管理和统筹指导全市就业工作;承担全市就业工作各项指标、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各旗区就业部门开展职业介绍工作;核定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为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负责编制全市就业再就业财务预算;管理和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按照国家规定兑现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补贴;组织、协调对全市城乡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承办、组织开展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对培训机构培训资格进行审核、报批,对其培训进行质量督查;审核培训补贴资料,按要求落实培训补贴;统筹协调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各项日常事务;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宣传、会议组织、活动组织、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局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党支部处理各项党务工作,组织各项活动;负责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及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做好机关的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承诺:明确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协调作用,及时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

(二)培训科: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的制定、贯彻、落实,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就业部门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统计汇总各项就业培训统计数据;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培训学校审核兑现培训补贴。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定点培训机构的审批;简化培训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方便服务对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培训政策实施。

(三)就业科:

负责国家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训练综合情况、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失业情况的汇总、综合统计及分析;承担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的协调、指导、管理和建设工作。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采取便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汇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就业数据。

(四)失业保险科:

负责失业人员审核接收、登记建档、组织管理;审核并配合税务部门征缴失业保险基金;为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咨询并给予指导;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各类人员和就业服务型企业享受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进行审核与认定;负责失业保险工作统计。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端正工作作风,树立诚实守信的科室形象,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认真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按政策规定做到及时办理。

业务办理时限: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五)基金科:

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复核、发放、记账;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复核、划拨、记账。

服务承诺:坚持原则,依法行政,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办事公平、公正;廉洁自律,清正为民,恪尽职守,秉公尽责。

(六)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科:

承担“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市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的管理、指导及统计工作;拟定农村牧区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涉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工作。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程序办事;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

(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负责担保基金的管理与运作,专项用于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扶持并带动我市的就业及创业工作。负责开展个人创业扶持贷款和企业贷款认定贴息的贷前调查、审核和贷后跟踪服务,及时上报有关统计分析及报表,履行代偿义务后依法行使追偿权,监督检查贷款资金的流动情况,妥善保管贷款着档案等工作。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程序办事,求效率,讲业绩;对办事人员热情主动、服务规范;将工作职能、政策制度、办理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

业务办理时限:小额贷款工作业务办理各环节均限7个工作日

(八)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创业工作,参与拟订我市有关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并组织开展全市创业政策的宣传、咨询。

服务承诺:做到快捷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限办理各项业务,注重优质高效;做到文明服务,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做到态度热心、接待诚心、宣传解释耐心,做到规范服务,廉洁奉公。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810.56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0.73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控制预算数,2017年较上年财政预算减少。2017年,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810.56万元,比上年减少 130.73 万元,主要原因是应财政控制支出数要求,2017年我局预算支出减少24.16%。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部门本年收入预算810.56万元,收入决算783.31万元,差异率为-3.36%,差异较小,同时收入决算较预算减少,主要是应财政控制支出数要求,2017年我局预算支出减少。2017年,我部门本年支出预算810.56万元,支出决算614.73万元,差异率为-24.16%,差异幅度较大,主要是财政部门严控支出,我部门支出范围有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83.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97.2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1.05万元;支出总计783.3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8.5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13.93万元,下降43.90%;支出总计减少613.93万元,下降43.9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三是由于我部门主要是公益服务类部门,专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9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76万元,占99.20%;其他收入4.50万元,占0.8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41万元,占75.10%;项目支出153.32万元,占24.9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3.8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1.05万元;支出总计773.8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8.5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58.43万元,下降41.90%;支出减少558.43万元,下降41.90%。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三是由于我部门是公益服务类部门,专项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91万元,占73.50%;项目支出153.32万元,占25.3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136.8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减少;公用经费7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就业任务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8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8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用车治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9万元,用于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中的逐户贷前调查、贷中的跟踪服务及贷后的回收;二是到各旗区开展培训,到培训学校对每个申报培训补贴的培训班进行开班、班中以及结业检查;三是对全市各大中小型企业进行用工需求调查;四是在全市开展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统计情况和援企稳岗工作;五是开展“三到活动”“精准扶贫”等工作,车均运行维护费3.79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用车治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4万元,比2016年增加12.68万元,增长21.60%。主要原因是:一是 2017年我单位我局今年退休3人,调入2人,财政补助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我单位负责全市的就业工作,业务量非常大,公务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万元,比2016年增加10.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很多旧设备不可使用,因此我单位采购了电脑等自动化办公设备予以补充;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4万元,比2016年增加4.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购买了鄂尔多斯市困难人员申领业务支撑凭平台软件,服务于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绩效管理体系不健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红 联系电话:0477-858650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xls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