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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6-17 17:36 来源: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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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生茂:
  经核查,王生茂,身份证号:152****0576多享受 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失业补助金待遇,共计人民币:28483.64元,大写贰万捌仟肆佰捌拾叁元陆角肆分整,已退还9119元,大写玖仟壹佰壹拾玖元整,剩余19364.64元,大写壹万玖仟叁佰陆拾四元陆角肆分整。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就业,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五险)察右前旗公安局(协勤)为王生茂缴纳社会保险。根据规定,重新就业不得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多领取的待遇应当依法退回。现通知王生茂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剩余违规多领取的失业保险补助金待遇退还至我中心指定账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违规领取事实后,您须在规定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金额,不得非法占有国家失业保险基金。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银行账号:15050168665000000310
  附    言:王生茂退还失业保险待遇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 6 月 17  日

信息来源: 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