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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6-17 17:36 来源: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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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舰:
  经核查,孙舰,身份证号:210****0514多享受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失业补助金待遇,共计人民币:6336元整,大写陆仟叁佰叁拾陆元整。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就业,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子长县羊马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孙舰缴纳社会保险。根据规定,重新就业不得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多领取的待遇应当依法退回。现通知孙舰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违规多领取的失业保险补助金待遇退还至我中心指定账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违规领取事实后,您须在规定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金额,不得非法占有国家失业保险基金。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银行账号:15050168665000000310
  附    言:孙舰退还失业保险待遇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6  月 17  日

信息来源: 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