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15:49
来源:市人社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高技能人才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建设项目的预通知
鄂人社发〔2021〕294号
各旗区人社局,市直相关委办室局,驻鄂尔多斯地区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市内及市属各职业院校,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208号)精神,现就组织推荐申报我市2022年度国家及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以及重点企业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室主要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其它职业培训学校建设。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 2021 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21 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条件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 2021 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21 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国家级建设项目的,应为自治区级培训基地或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同一建设项目。
(四)已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参加 2022 年度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根据自治区申报名额要求,各旗区、各申报单位仅限分别推荐1个国家级和1个自治区级培训基地项目,一个国家级和1个自治区级工作室建设项目。凡超出推荐名额的,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申报单位尽快组织申报工作,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313533548@qq.com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基本上报条件,并得到电话通知确认后,再按后续通知时间要求整理上报相关材料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秦小军
联系电话:(0477)8586157
附件:1、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2021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