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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保障参保群众每一公里——市融媒体中心助力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发布日期:2023-12-02 16:07 来源: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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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1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正式施行,为了让参保群众了解《条例》的内容和便民利民举措,市社保中心市直业务科科长王晔对《条例》的解读和人社综合窗口工作的下一步计划通过市融媒体中心新闻栏目进行了进一步宣传

  社会保险经办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出台《条例》的目的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条例》适用于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经办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暂不适用此条例。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共7章63条内容,包括总则、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社会保险经办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条例》在原有法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完善、优化了社保经办规范。

  第一,更加全面;内容上全方位、全过程规范,秉持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凸显经办环节是国家社保体系将制度、政策落实到百姓身上的“最后一公里”。第二,要求细化;《条例》把行之有效的管理政策、经办规程、服务举措、行业标准等上升为法规,完善了原有法定规则的不足;第三,更重便民;《条例》汲取各地成功经验,规定了许多便民利民举措。比如“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保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四,更讲协同;《条例》强调各部门各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保经办工作,特别强调信息共享,尤为重要。

  今年,正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成立30周年,《条例》的颁布实施正当其时,必将在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接下来,对于窗口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将按照《条例》中明确的便民利民内容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减少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以及对特殊群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让我们的暖城更加温暖。

图文:王晔

审核:周国林

  


信息来源: 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