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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集体经济补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在乌审旗落地

发布日期:2024-09-29 16:33 来源: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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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乌审旗图克镇图呼勒岱嘎查12困难成员6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到账是我市第一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缴费的集体经济组织。

  今年以来,市社保中心积极学习区内外先进经验,自治区社保中心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集体经济对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补助的政策依据关键节点和方法步骤,为旗区开展集体补助提供了经办依据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主动与乌海、通辽等区内先行地区交流经验,深入苏木乡镇进行政策宣讲和调研摸底,围绕群众关心的程序合规性、人员公平性补助可持续性进行解读,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集体经济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助缴费,能够提高参保居民年老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是我市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新模式,也是推动困难群体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将加强补助缴费工作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协同配合,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缴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乡村振兴中的助力作用。

  审核:乔才元


信息来源: 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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