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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杨帆 政策护航 就业困难人员服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5-02-11 16:55 来源: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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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惠及对象: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牧民、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要件:

  1.《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2. 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按照范围和认定标准,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要件:

  3. 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 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

  5.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6. 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申报渠道: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035/8121818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20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891373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2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581044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09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5531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

  就业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惠及对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申报要件:用人单位申请、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请示报告、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审批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申报渠道:各旗区就业服务部门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035/8121818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20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891373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2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581044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09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5531

  三、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我市辖区内常住(六个月以上)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确保零就业家庭认定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保持零就业家庭户数动态清零。

  惠及对象:符合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的城镇家庭

  申报要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渠道:各街道乡镇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035/8121818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20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891373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2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581044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09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5531

  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惠及对象: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要件:身份证

  申报渠道:各街道乡镇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035/8121818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20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891373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2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581044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09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5531

  五、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惠及对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申报要件:需提供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企业为吸纳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可通过内部系统比对或单位协同查询到缴费信息则不用提供)、企业基本户账户信息。

  申报渠道: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线上申领,也可到企业所在地就业部门进行线下申请。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035/8121818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20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891373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2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581044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09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5531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能够实现带动2人以上其他劳动者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至30000元。

  申请人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未超过2年,过期不予受理。对于给予3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在2023年7月15日之后。

  惠及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申报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复印件

  3.申请人需提供重点群体身份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创业实体概述

  6.带动就业人员需提供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正常申报纳税有关凭证。

  申报渠道: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0477-5123761  5123771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94739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59007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0477-8691917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6212262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7-7582201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76464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625531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477-5112476

  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为30万元。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时需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 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其他贷款指未偿还完的贷款)

  惠及对象:凡在本市创业,有固定并正常运营的经营场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申报要件:

  1、借款人个人一寸照片(1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结婚证、借款人人员类别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4、以及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渠道:

  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37615123771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7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17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9473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1996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2262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220231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3

  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惠及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要件: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由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向旗县区就业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人员申报培训补贴资金花名册》证书复印件

  申报渠道: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0477-5125913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0477-8691941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4705374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59014

  乌审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222150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6213999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629599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76470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477-8594087

  九、创业培训补贴

  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培训内容:创业意识(GYB500元/人、创办企业(SYB)1200元/人、网络创业1600元/人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通过参加SYB和网络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40%。

  惠及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申报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过程要求全程录像)

  申报渠道:到我市认定的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913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12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17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94738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9599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999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22215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70

  


信息来源: 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