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者参加哪些职业 (工种) 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设置的技能类职业 (工种) 以及国家颁布的新职业 (工种) 和自治区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4.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纳入上述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范围,补贴标准按照《内蒙古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执行。
2019年,自治区在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范围内,公布了217个自治区重点产业需求目录和自治区级就业技能知名品牌培训和特色品牌培训名单,规定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开展职业培训,培训补贴标准可上浮20%,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可上浮10%;开展自治区级就业技能知名品牌培训和特色品牌培训的,培训补贴标准可分别上浮30%和25%;同时,自治区将指导目录中职业 (工种) 分为A、B、C三类,A类职业 (工种)基本培训课时26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800元;B类职业 (工种) 基本培训课时2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300元;C类职业 (工种) 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600元。达到基本课时及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基准培训补贴+超出课时部分补贴。未达到基本培训课时的,按实际培训课时给予补贴,但课时标准不得少于56课时。
政策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0477-8586508(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