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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2022年度首批稳岗返还资金1709.21万元

发布日期:2022-04-29 16:12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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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2022年我市继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等各类参保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截至目前,已为2022年首批645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709.21万元,惠及职工队伍31209人。 

  本年度,政策享受范围继续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且中小微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返还标准由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提高至90%。 

  为及时将稳岗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我市继续执行“免申直返”模式,无需企业申请,由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信息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审定后直接向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下一步,我市将用最简便的经办流程、最大的政策覆盖范围积极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助力企业稳岗位、保就业。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