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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鄂尔多斯市清欠办大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21-06-04 14:30 来源:政务服务与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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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工合法权益,为2021年根治欠薪打下坚实基础,鄂尔多斯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部署,组织动员全市力量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密集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部门协同到位,参与范围广泛,宣传效果显著。

  一、及时部署动员

  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学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农牧民工依法务工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强,为依法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全面宣传落实

  (一)多部门协同,实现全领域覆盖

  各级人社、公安部门及住建、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宣传、谁建设谁宣传、谁用工谁宣传”原则,重点围绕建设施工及住宿餐饮、纺织化工等农牧民工集中、欠薪易发领域,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集中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级宣传部门通过报刊、电视、各类网络平台,发布治理欠薪法律法规解读、工作信息。工会、妇联等部门积极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组织各类大型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及用人单位等方式,全面普及宣传《条例》。

  (二)多样化宣传,普法入脑又入心

  一是针对关键人员进行培训。对全市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劳资人员2000余人进行专项普法培训,引导用人单位利用调度会、班前会宣读学习《条例》宣传活动。

  二是深入一线宣传讲解。组织专人深入在建项目、厂矿用人单位及基层社区、村委会491处进行宣传,涉及农牧民工4.43万人。

  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庆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1周年、央企煤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现场集中宣讲、法律宣传周等各类集中宣传活动15次,涉及农牧民工1500人。

  四是丰富视听宣传内容。印制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发放4万余份;制发公益短信18万条;悬挂宣传横幅130条;通过50余部门微信公众号宣传、讲解《条例》;张贴海报、宣传画220张;放置宣传展板20块;制作时长2分47秒公益广告,在电梯、街道广告屏、各单位电子屏幕、政务服务大厅等40余处滚动播出,极大提高了面向社会各界进行普法的效果。

  五是发放生活实用物品。集中宣传期间,共向农牧民工发放水杯、饭盒、针线盒等实用物品7000余件,进一步调动了农牧民工了解《条例》、参与宣传的积极性。

  (三)多角度维权,强化宣传实效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对资金不到位或未足额缴纳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依法不予办理开工手续。普法宣传与监督监管同步并重,依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积极督办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源头问题造成的欠薪案件、网络舆情、信访事件。

  二是定期调度统计。以周、月、双月为周期,定期对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监督整改。截至2021年5月底,全市在建项目131个,涉及农牧民工1.35万人,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三是核查欠薪线索。进一步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及时组织人员力量对“国家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投诉举报平台”转办的各类欠薪线索进行核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拒不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的,及时依照程序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贯彻落实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制度,对涉及农牧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继续在试点试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集中宣传活动


   

  发放宣传资料


   

  举行招聘会宣传支付条例及法律法规


  

  补连塔煤矿召开宣传会议


  

  煤矿宣传签字


  

  宣传展板


  

  下乡镇进社区宣传 

审核:刘俊德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与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