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发布日期:2023-02-09 15:05 来源: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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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和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2019年以来开展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新时代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推动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技能人才的制度。实现“招工即招生、入校即入企”“转岗即顶岗。”按照新政策规定,学徒培训适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培养对象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培训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中设置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国家颁布的新技能类职业(工种),培养对象为从企业学徒工到高级技师开展全方位培训。新政策不仅明确了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培训机构的责任和企业导师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同时,对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方式、教材使用和结业认定,以及申报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都作出规定,明确以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以技师及以上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8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经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按年度向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市人社局、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转发了自治区政策文件,要求各级人社、财政、工商联、工会、国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同时,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由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旗区开展培训前,不再履行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备案手续,推动学徒制培训在我市全面推行。 

  据统计,我市从2019年底启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以来,已累计培养学徒6700多人,促进了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