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优化园区企业培训补贴政策积极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发布日期:2023-01-03 16:18 来源: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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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贯彻落实“技能内蒙古行动”,大力支持工业园区企业自主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22354),全面落实市委、政府建设“三个四”要求,把促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第一要务,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提升政策措施,支持园区企业开展订单式岗前培训、在岗和转岗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培训,“十四五”期间,全市开展企业职工补贴性培训5万人次以上,有效缓解园区企业“用工难”问题。

  近两年来,在开展企业职工培训过程中,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企业培训需求与人社部门培训供给不一致,一方面,各企业因生产情况不同,上岗培训要求也不同,另一方面,人社部门按原有政策,企业职工培训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取得相关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证书的培训内容与企业实际生产要求不尽相同,培训后达不到企业上岗要求,因此,企业对补贴性培训积极性不高。二是按照原有培训政策要求,人社部门对企业职工培训负有监管职能,由于园区企业相对封闭,且企业较多,无法实现大范围全程监管,制约了企业大规模职工培训的开展。 

  开展大规模企业职工培训是有效缓解园区企业“用工难”问题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对标先进建设要求,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借鉴兄弟盟市和发达地区经验,对原有培训政策重新进行了认真梳理一是明确企业新招用职工,可由本企业或委托职业培训学校、经当地人社部门考察评估具备培训条件的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实际生产要求,组织开展达到上岗要求的订单式技能培训,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经行业部门企业参与考核核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后,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二是工业园区企业在厂区内,按照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的,由企业自主组织进行,培训前先行拨付应拨付资金的60%的培训补贴资金。三是企业完成培训,由企业出具培训过程真实性告知承诺书承担虚假承诺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提供培训视频类资料,或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培训过程监管证明按规定程序支付补贴资金。四是由企业内部培训中心开展的培训,或由企业与社会培训机构共同合作协议开展的培训,企业承担培训成本,补贴资金由人社部门直补企业的,不需开具税务发票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打通了政府培训补贴政策进企业最后一公里堵点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吸引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