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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17:34 来源:市人社局专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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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9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结合各地和市直属各单位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1.申报时间 

  中小学教师正高级申报时间:6月27日至7月15日。 

  2.评选名额 

  2024年自治区分配到我市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名额为17人。 

  3.评选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9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进行评审。 

  4.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总体负责,统筹考虑市直属各单位、旗区各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教研员、行政管理人员的申报比例,合理分配,科学评价,按1:1比例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5.申报要求 

  (1)各旗区在推荐申报候选人时,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在职在岗教师。 

  (2)市教体局将严格控制行政管理人员的推荐比例,担任学校(农村牧区乡村学校除外)和教研机构行政职务(包括校级正职领导、教研机构正副职领导)的申报人数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 

  (3)要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各推荐3名候选人,其他旗区推荐2名候选人,市直属单位和学校各推荐1名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将不予接收。 

  (4)各旗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如出现没有符合申报条件候选人的情况,相应评选指标将在各旗区和市直属各有关单位之间进行调整。 

  (5)请务于7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候选人材料、汇总表(Excel格式)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所有复印件均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二)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 

  1.申报时间 

  中小学教师高级和市直属各单位初、中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27日至7月15日。 

  2.评选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9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进行评审。 

  3.评选程序 

  市直属各单位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对照评审条件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市直属各单位的中小学系列中、初级教师评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各旗区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和旗区人社局对照评审条件初审后,旗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各旗区中小学系列中、初级教师评审工作由各旗区人社局统筹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4.评审要求 

  各旗区、市直属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时,要严格在核定的单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位数推荐申报。采用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评审方式产生候选人。 

  各旗区各单位要提前部署,广泛宣传,让申报人尽快熟悉本年度最新评审条件,尽早准备,按时申报,确保我市中小学系列教师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条件的执行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对以下评审条件进行补充说明: 

  1.示范引领评价条件中的市级公开课和示范课,评审时需提供评比文件和证书。内容包含: 

  任现职以来,市教学研究室、市电化教育馆组织开展的 

  “远程互动课”“同频互动课”“三个课堂”,疫情期间的“停课不停学”线上课,“线上精品课”“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精品课,“同课异构”公开课。 

  获得学科、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公开课;教学能手、德育能手、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带头人评选活动中的公开课;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中的公开课。 

  获得“舞台上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鄂尔多斯好课堂”的示范课。 

  旗区级的示范课、公开课及相关条件的认定参照市级示范课认定标准执行。认定为旗区级示范课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证书、文件需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颁发、认定。 

  旗区教体局需和旗区人社局充分对接,统一认定标准,共同确定本旗区的旗区级公开课和示范课及相关条件的认定清单,并将清单以函件形式报送市教体局教师工作科。市人社部门在审核相关条件时,将以此清单确定的内容为准,不再接收认定清单以外的证明文件等。 

  2.示范引领评价条件中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农村牧区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包括以下内容: 

  参与自治区和市级统筹的支教计划、国通语授课学校与25所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结对共建计划、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的精准帮扶计划以及集团化办学的优质校对薄弱校的教师交流轮岗计划的各项经历。 

  3.育人实践评价条件中市级荣誉,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温馨教室”荣誉称号属于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的一个种类; 

  “优秀少队辅导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与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同等对待。 

  教师从教以来所获得的各项市级荣誉在评审申报时可以继续使用。 

  4.副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里要求的教师岗位的任教年限是指教师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限。 

  5.教科研评价条件中要求的教学科研成果是指校级(包括校级)以上已结题的课题成果。条件中要求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旗县级、盟市级或自治区级以上地区推广,具体以经同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结题的课题来体现。评审条件里要求的奖项、课题等均需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颁发、认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一)申报时间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和市直属单位初、中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27日至7月15日。 

  (二)评选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32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进行评审。 

  (三)评选程序 

  1.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对照评审条件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2.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初级教师评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3.各旗区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和旗区人社局对照评审条件初审后,旗区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4.各旗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初级教师评审工作由各旗区人社局统筹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评审要求 

  1.各旗区、市直属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时,要严格在核定的单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位数推荐申报。采用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评审方式产生候选人。 

  2.各旗区、市直属单位要提前部署,广泛宣传,让申报人尽快熟悉本年度最新评审条件,尽早准备,按时申报,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基层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一)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1.申报时间 

  中小学教师正高级申报时间:6月27日至7月15日。 

  2.评选名额 

  2024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按照总量控制、分配名额的方式进行,每个旗区限申报1人。 

  3.评选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34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进行评审。 

  4.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由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申报,按照岗位比例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5.申报要求 

  各旗区在推荐申报候选人时,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1.申报时间 

  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27日至7月15日。 

  2.评选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34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进行评审。 

  3.评选程序 

  各旗区基层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和旗区人社局对照评审条件初审后,旗区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4.评审要求 

  各旗区在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时,要严格在核定的单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位数推荐申报。采用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评审方式产生候选人。 

  各旗区要提前部署,广泛宣传,让申报人尽快熟悉本年度最新评审条件,尽早准备,按时申报,确保我市基层中小学系列教师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基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1.申报时间 

  基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27日至7月15日。 

  2.评选条件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3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进行评审。 

  3.评选程序 

  各旗区基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和旗区人社局对照评审条件初审后,报送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4.评审要求 

  各旗区在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时,要严格在核定的单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位数推荐申报。采用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评审方式产生候选人。 

  各旗区要提前部署,广泛宣传,让申报人尽快熟悉本年度最新评审条件,尽早准备,按时申报,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层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6月29日。 

审核:图门格西格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专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