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才配偶安置办法》(鄂人才办字〔2024〕7号)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杜玉春博士配偶工作安置的函》(鄂人才办函〔2025〕18号)有关要求,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方式,经评估认定、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确定王丽娟符合安置条件,现对拟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王丽娟,女,1993年6月出生,全日制本科,拟引进岗位: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6日-4月1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受理电话:0477-8586912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
审核:李和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