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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4 18:24 来源:市人社局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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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考生:  

  按照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资格复审由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完成。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伊金霍洛旗CBD国泰商务广场T1-60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定于2023年4月11日(周二)下午13:00进行,具体安排详见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的《面试通知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人才引进下一环节。   

  三、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官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由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资料,关注补录相关信息。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咨询电话:0477-8581119   

   特此公告。 

   附件:《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人才引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4月4日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人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