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脱贫人口和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惠及对象:脱贫人口和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
申报要件: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由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向旗县区就业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审核备案表》《培训合格人员申报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人员花名册》
申报渠道: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913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41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705374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14
乌审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222150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999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9599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70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8594087
审核:王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