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培训补贴
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培训内容:创业意识(GYB)500元/人、创办企业(SYB)1200元/人、网络创业1600元/人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通过参加SYB和网络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40%。
惠及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申报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过程要求全程录像)
申报渠道:到我市认定的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913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12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17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94738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9599 九、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999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22215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70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惠及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要件: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由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向旗县区就业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人员申报培训补贴资金花名册》、证书复印件
申报渠道: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0477-5125913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0477-8691941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4705374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59014
乌审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222150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6213999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629599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76470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477-8594087
三、生活费补贴
对脱贫人口和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惠及对象:脱贫人口和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
申报要件: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由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向旗县区就业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审核备案表》、《培训合格人员申报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人员花名册》
申报渠道: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0477-5125913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0477-8691941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4705374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59014
乌审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222150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6213999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629599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76470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477-8594087
四、失地农牧民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政策内容: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失地农牧民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服务对象:失地农牧民
经办渠道:本人到常住地社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线上可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www.jynmg.cn)或“就 业内蒙古”小程序申请。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035/8121818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20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891373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0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2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581044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309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5531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能够实现带动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0000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0000元的创业补贴。
惠及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申报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复印件;
3.申请人需提供重点群体身份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创业实体概述;
6.带动就业人员需提供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正常申报纳税有关凭证。
申报渠道: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0477-5123761 5123771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94739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59007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0477-8691917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6212262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7-7582201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76464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625531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477-5112476
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为30万元。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时需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 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其他贷款指未偿还完的贷款)
惠及对象:凡在本市创业,有固定并正常运营的经营场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申报要件:
1、借款人个人一寸照片(1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结婚证、借款人人员类别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4、以及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渠道:
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3761、5123771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7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917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94739
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1996
鄂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2262
乌审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7220231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403
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可先申请,等待2026年最新政策下达后审核。)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1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惠及对象:企业在职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申报要件:个人申请
申报渠道:线上(内蒙古人社APP/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微信、支付宝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线下(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任一人社综合柜员窗口)。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0477-8586513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903
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0477-2258302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705375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807
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0477-7220232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783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2960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9231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八、失业保险金申领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惠及对象:失业职工
申报要件:个人申请
申报渠道:线上(内蒙古人社APP/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rst.nmg.gov.cn)/微信、支付宝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线下(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任一人社综合柜员窗口)。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0477-8586513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0477-5125903
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0477-2258302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4705375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477-8691807
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0477-7220232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76783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6212960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7629231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477-5112476
九、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包含培训合格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惠及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要件:经培训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委托申请培训机构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领审批表》、《申报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花名册》、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申报渠道: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0477-5125913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0477-8691941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4705374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59014
乌审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222150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6213999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7629599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0477-2276470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477-8594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