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或单位申请,我委于2024年7月25日、26日组织举办全市2024年第四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通过材料初审、现场鉴定、专家复审签署意见等工作流程,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 2024年8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7-8586156。
附件1:2024年第四批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人员名单
附件2:2024年第四批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
附件3:2024年第四批被鉴定为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