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09-15 17:19 来源: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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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自治区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协助局机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承担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发布工作。 

  2、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承担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承担就业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承担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就业扶贫指导工作。 

  3、承担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金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各项就业失业政策补贴兑现的辅助性工作;参与拟订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 

  4、承担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5、承担技能人才评价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专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和技能人才评价数据库的维护管理与使用工作;承担技工教育理论研究、教材开发使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各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6、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辅助性工作;指导创业型城市(旗区)创建工作;承担全市创业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 

  7、承担失业保险的统计、分析、预警、监测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承担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数据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统计工作。 

  8、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承担中心政务工作和日常管理性事务工;承担综合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承担中心文电、宣传、保密、机要、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中心内控管理、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中心人事、党务、纪检、群团等工作。 

  ()城乡就业服务科。协助局机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承担市本级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承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指导工作;承担就业扶贫指导工作;承担就业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农牧民工综合性政策;承担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指导工作;承担就业信息系统管理运行工作。 

  ()基金和财务管理科。承担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就业失业补贴待遇发放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参与制订部门、基金(资金)预决算;承担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辅助性工作。 

  ()职业培训科。承担就业重点群体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实训基地申报、创业培训师资与教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技能人才管理科。承担技能人才评价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专家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各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创业指导科。参与拟计全市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承担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承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专户建立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服务工作,提供担保服务、 

  ()失业保险科、承担失业保险具体业务的经办工作;承担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失业补助金等方面审核发放的辅助性工作。 

 

    负责人:  任二虎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477-8586501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大街时代财富大厦A座5楼(市一中西)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来源: 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