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失业保险费率、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的监督检查。建立实业预警和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业务。
联系电话:0477-8568682 负责人:丁 果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上一篇: 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