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才和科技创新驱动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12-22 10:27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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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党办发〔2022〕16号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加快推动全市人才和科技创新提质进位、跨越发展,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和科技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和科技创新驱动三年行动,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深入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超常规举措、超常规力度,迅速掀起人才科创工作新浪潮,集全员之智敢想敢干、举全市之力尽锐出战,系统搭建“一心两城一院八基地”平台体系,创新实施“五大工程”,摆脱路径依赖,全面再塑鄂尔多斯人才集聚、创新策源、产业迭代和科创生态新优势,努力“蹚出一条路子来”,打造一流人才科创高地,为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成功迈入“万亿俱乐部”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建设极具吸引力的人才集聚之城。优化“引育留用”政策体系,以一流政策集聚一流人才。到2025年,力争引进培育50个左右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集聚1000名以上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高精尖”紧缺人才、10000名以上各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突破60万人,高层次人才占比超过1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超过35%。 

  ——建设极具承载优势的产教融合之城。坚持产业牵引、市场主导,走好以人才科创为主动力的创新发展之路。到2025年,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达到280个以上。 

  ——建设极具发展潜质的创新活力之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度障碍,持续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发展环境。到2025年,力争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80人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所有旗区科技创新投入平均达到10亿元左右,市本级科技创新投入超过100亿元,企业高新产业投入达到1000亿元左右,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政策迭代升级工程 

  1.优化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人才新政30条”“科技新政30条”,围绕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各环节,分层次分类别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建立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青年储备人才引育政策为主干,教育、卫生、现代服务业等专项扶持政策为支撑的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开展人才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在职称评聘“绿色通道”、专业人才特聘制度、人才资源内部挖潜、科技项目管理等方面研究出台创新性制度举措。优化政策制定流程,健全完善“企业点单”政策制定机制,通过“一企一策、一链一策”提供精准扶持。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系统优化集成人才、科技、产业等政策措施,促进政策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 

  2.完善引育机制。编制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水平人才团队名录,走出去“上门招引”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每年吸引储备20个高水平人才团队。每年面向全国举办科技创新大赛,“以赛代评”招引创新人才团队。编制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支持高校、职业学校、经济开发区(园区)、重点企业、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建立产教融合联盟,每年培养引进产业紧缺人才3000人以上。选拔培育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对科技领军人才实施的科研项目给予研发资助和产业化经费支持。持续开展专业性较强市直单位“一博三硕”引才行动,符合条件的博士可按规定享受副处级待遇。加大选调生培养使用力度,每年统筹调剂100个岗位用于选调生工作。实施“明日之星”课题资助计划,支持青年创新人才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每年遴选20个课题并给予经费资助。健全网约配送员、健康管理师等新兴职业(工种)评价激励机制,将技艺高、贡献大的“特殊人才”纳入奖励扶持范围。持续保障乡村振兴人才经费投入,搭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平台,2022年实现苏木乡镇乡土人才孵化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各高校,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及园区) 

  3.提升落实效能。科学编制人才科创政策申报指南,精简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缩减审批时限。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政策兑现落实协调机制,推动市、旗区、经济开发区(园区)代办窗口并联办理。建立“落实兑现—效果评估—优化提升”闭环管理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调查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解决评估反馈的“堵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优化政策措施,加速政策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局、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及园区) 

  (二)大力实施“筑巢强基”工程 

  4.建设人才科创中心。围绕“服务、招引、孵化、展示、助推”功能定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打造引领全市辐射周边的人才科创服务平台、综合孵化平台、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整合人才和科技创新政务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管理制度,引入专业化运营机构,2022年年底前启动运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局、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市文旅集团) 

  5.建设零碳产业园人才科创城。聚焦“风光氢储车”产业集群发展,依托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打造产业中心、科创中心、数创中心、能源中心、金融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及人才服务保障基地、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科创研发实验基地、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到2023年6月,零碳产业园人才科创城服务平台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力争引进孵化高新技术企业60家、引进培养零碳高端人才500名、绿色新工业产业人才5万名。(责任单位:伊金霍洛旗委、旗人民政府,协同单位:蒙苏经济开发区、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能源局) 

  6.建设高新区人才科创城。紧贴园区产业定位,大力吸引高校院所合作办学,加强专业性和综合性小试中试基地建设。加大“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企业引育,实现科技、教育、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到2025年,力争引进培育各类领军型高层次人才30名以上,建成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3家、自治区级研发机构2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9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责任单位: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同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各高校) 

  7.建设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加快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科研平台建设,打造科技创新高端智库、对外合作重要平台、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双碳”技术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吸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研究团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到2025年,依托碳中和研究院打造3个国内一流实验室,孵化“双碳”企业5家,至少为150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市国投集团) 

  8.建设八个人才科创基地。立足“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和“产业园区提质行动”,支持康巴什区依托数字经济,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杭锦经济开发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依托各类研发平台,打造8个人才科创基地。到2023年,康巴什区和上述经济开发区(园区)至少建成1个人才科创基地;到2025年,力争康巴什区和上述经济开发区(园区)至少建成国家级研发平台1个、自治区级研发平台3个,吸引集聚1000名以上创新研发人才。(责任单位:各有关旗区,协同单位:各经济开发区及园区) 

  (三)大力实施科创能级跃升工程 

  9.建设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面向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全力争取国家级大科学装置、重大创新平台在我市布局建设。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鄂尔多斯实验室,加速碳基新材料、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分阶段升级建设自治区级实验室、国家级实验室,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对接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我市建设分中心,前瞻部署实施一批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研发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及园区) 

  10.建设离岸科创中心。按照“不求所在、但求所有、务求所用”原则,在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先进发达城市建立驻外科技研发中心,力争2023年全部建成投用。自2024年起,每个科技研发中心每年引进“专精特新”项目3个以上、集聚创新研发人才100名以上。依托鄂尔多斯集团、伊泰集团、蒙泰集团、远景能源等重点企业海外研发平台设立离岸创新中心,面向全球招引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人才和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各驻外人才工作站) 

  (四)大力实施创新主体驱动工程 

  11.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创新研发集群。推进神东集团国家矿山局工业互联创新重点实验室、新型电力系统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巩固提升鄂尔多斯集团国家羊绒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创新能力,引领羊绒行业赶超世界领先水平。支持伊泰、双欣、亿利资源、久泰能源等研发基础较好的企业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通过自主技术创新和引进新工艺技术再消化,形成一批填补国内外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支持蒙泰、汇能、乌兰、神东、准能等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类要素有效组合,形成集创新研发、生产制造、智慧管理于一体的产业高地。鼓励企业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增强研发人才创新动力。到2025年,力争形成3—5家国内一流研发中心,20个以上国内一流技术研发团队,全面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清零”目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各高校) 

  12.强化产业链创新链精准对接。聚焦“风光氢储车”等新兴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系统推进攻坚任务。采取“研发代工”“揭榜挂帅”“赛马”等模式,推动开展钠离子电池、钙钛矿电池等关键前沿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重点缺失环节、技术薄弱环节、人才急需环节,每年引进10家以上创新型企业。瞄准培育生物医药、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等未来产业,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10个以上研究团队,形成一批前沿科技成果。规划建设一批综合中试示范基地,吸引国内外科研机构进行科研成果放大和试验。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打造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示范应用工程,推动产品、技术和生态在应用中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 

  (五)大力实施人才生态提质工程 

  13.建立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依托市人才科创中心建设人才科技“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实现政策兑现、项目申报、住房安居、子女入学等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码通行”。扩大人才安居保障范围,新建一批市级人才公寓,支持旗区、经济开发区(园区)统筹利用现有住房资源建设人才公寓,到2025年,建设各类人才周转住房2000套。以科创人才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批以人才公寓为基础,有事业发展平台、有宜居生活配套、有多元文化氛围的“科创人才社区”,提供“职住一体”的生活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投资代建中心,其他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及园区) 

  14.建立全过程金融支持体系。整合科创基金资源,设立人才科创天使投资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基金,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依法申请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各类产业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投基金。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发“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人才险”等金融服务项目,探索股债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优化完善人才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实体化服务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专营机构,引导支持科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转型发展投资公司) 

  15.培育全要素第三方服务体系。成立市人才发展集团,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向用人单位提供人才资源开发、高端项目招引、科创平台运营等服务,打造人力资源“总服务商”。吸引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引进猎头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加强科技经纪、信息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第三方科创服务主体培育,完善人才创新创业专业化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集团) 

  16.拓展全领域交流合作载体。定期开展“招才引智进高校”“专家人才鄂尔多斯行”等人才交流活动,打造“圆梦鄂尔多斯”招才引智品牌。通过博士服务团、“草原之光”硕士创业行动、清华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活动、北京大学“力行计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项目,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我市挂职锻炼、考察交流。积极申办有影响力的产业峰会、高端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人才交流合作层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团市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能源局,各旗区、各经济开发区及园区) 

  三、组织保障 

  (一)高位组织推进。组建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人才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人才、管科技创新”,产业链链长统筹抓好产业升级、人才引育和科技创新工作。各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按照方案目标任务,细化举措、落实责任、倒排工期、专项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制定考核评估细则,按年度开展考核评估,纳入全市“五位一体”考核体系。建立调度、督查、通报及奖惩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过程、结果全程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群体,持续开展多部门“政策敲门”“联合把脉”行动。借助赴外招商、城市推介和重要赛会活动,开展人才和科技政策、环境宣传推介。大力总结宣传我市人才引育成功案例、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讲好鄂尔多斯“人才圆梦故事”,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浓厚氛围。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