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244号
贾广华等14位委员:
你们的《关于稳定教师队伍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设置教师专项编制方面
现全市已设置教师专项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此类编制的教师与正式编制教师在职称评聘、薪资待遇等方面全部一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精神,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由市、旗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或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自主组织实施,市、旗人社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及办理相关手续。招聘相关的范围、时间、服务年限等条件由市、旗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置。
二、教师考录方面
中小学属于提供基础教育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应在编制核定范围内开展,但通过市人大、政协等部门组织的相关调研了解到,目前多个旗区因教育发展需要确实存在编制外招聘情况,即个别旗区政府购买人员或编外教师。对于此类人员的招聘并不符合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目前来看,市级层面出台针对临聘教师的流失等管理办法缺乏政策依据,难度较大。
三、教师流动方面
合理的流动才能使教师队伍既能从整体上保持稳定,结构合理,又能形成业务水平高、教学质量优的精干教师队伍。截至目前,我市暂未出台教师流动服务年限等限制条件的相关文件,鼓励基层从建立合理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基层教师待遇等多方面着手,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四、教师招聘考试统一时间方面
由于旗区间存在发展不平衡和需求不一致,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统一时间教师招聘考试,考生更偏向于报考东部旗区,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东胜区更具吸引力,而西部旗区报考人数较少,个别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由于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导致西部旗区招考教师更加困难。因此,我市目前暂不具备统一教师招聘考试时间的条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联 系 人:杨飞
联系电话:0477-852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