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1年9月,我市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作为鄂尔多斯市“人才新政30条”首批出台的配套办法,对我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出台以来,为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了一批优秀青年人才,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但在一年来政策实施过程中也突显出一些问题。对此,对办法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
《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引才办法共七章22条,分别为总则、引进对象的范围及条件、引进方式及程序、待遇保障、监督管理、跟踪考核、附则,本次主要在原引才办法基础上修订优化了三大部分内容,通过完善制度的方式实现人才“快引快办”。
(一)进一步规范引进人才流程
对引才全流程进行再梳理再细化,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限定引才环节时限,根据有关规定对引才条件、岗位设置、自主引才面试考官组成等内容进行阐述,同时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进一步精简。
(二)优化引进人才考查方式
根据人才荣誉、业绩成果、学历将引进人才划分为三个类别,并对前两类高端人才引进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引进人才考查方式和引进流程,切实提高高端人才引进效率。其中引进第一类人才如国家级人才荣誉获得者,引才单位经集体研究后可直接向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办理引进手续,省略前期所有引才程序,仅1个环节即可完成引进,引才周期控制在5个工作日;第二类人才如博士研究生,引才单位可采用面试或业绩评估方式开展考查,并经集体研究后申请办理引进手续,以最简便的考查形式完成引才,简化考察、体检、公示等3个引才环节,从对引进人才资格复审到办结引进手续控制在20天以内。
(三)建立引进人才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以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支持用人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引进人才跟踪培养和考核评价,实现更精细化的管理和更精准化的培养,营造更公平公正、更有助于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