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2024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6-02 17:47 来源: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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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就业和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26号)要求,鄂尔多斯市开展了2024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6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628号)文件要求我市2024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二是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三是年末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保持稳定对照我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9个旗区。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筹集情况

  2024年全市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3761.7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7244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323.4万元;盟市补助资金780.21万元;旗县补助资金2070.83万元;其他资金(包括以前年度结转结余)1343.34万元。

  2.支出情况

  2024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2144.6万元包含收回资金33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19%

  3.结余情况

  2024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滚存结余1617.19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就业补助资金有针对性地增加宣传频次,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单位和个人对相关补贴政策的知晓度,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补贴,将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补尽补,应发尽发,确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市本级、各旗区分别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测数据质量,保障就业信息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发放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基层保障;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区发放“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提升整体创业就业能力。

  二是年度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849 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18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759人。

  三是年末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保持稳定

  以上三个方面的各项数据均完成了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指标值。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1.数量指标

  1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

  年度目标为3714人,实际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为2087人,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年度目标为8918人,实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为10726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年度目标为1370人,实际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为997人,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

  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1个。

  5自治区级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

  自治区级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1个。

  (6)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户数

  年度目标为380户,实际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户数达到380户,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7)就业信息服务与监测业务培训人数

  年度目标为据实补贴,实际就业信息服务与监测业务培训人数603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8)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助人数

  年度目标为735人,实际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助722人,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9)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组织就业补助经费

  每年招募人数年度目标630人,实际招募694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024年招募人员体检年度目标为600人,实际体检人数为694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10)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补助资金

  每年计划招募人数年度目标为230人,实际招募人数230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每年招募人员体检年度目标230人,实际招募人数230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1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

  年度目标为1001人,实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为905人,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12)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年度目标为4408人,实际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3913人,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1)就业信息服务与监测业务培训参训率

  年度目标为≥95%,实际就业信息服务与监测业务培训参训率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助发放率

  年度目标为≥95%,实际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助发放率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组织就业补助经费

  资金发放准确率年度目标为100%,实际达到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高校毕业生政策知晓率年度目标为≥85%,实际达到9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补助资金

  资金下达准确率年度目标为100%,实际达到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高校毕业生政策知晓率年度目标为≥85%,实际达到9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1)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年度目标为≥90%,实际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

  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培训完成时间

  年度目标为12月31日前完成,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资金拨付及时率

  年度目标为≥90%,实际资金拨付及时率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组织就业补助经费

  招募工作完成时间年度目标为12月之前,实际11月底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新招募人员体检工作完成时间年度目标为12月之前,实际11月底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5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补助资金

  资金按时下达率年度目标为100%,实际资金按时下达率10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新招募人员上岗时间年度目标为8月份上岗,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1)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年度目标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基准标准A类:1800元/人、次 、B类:1300元/人、次、C类:600元/人、次,实际人均1404.76元/人、次,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年度目标为按文件标准执行,实际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为8002.21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年度目标为1980元/人、月,实际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1730.59/人、月,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失业动态监测补助标准

  年度目标为1200元/户、年,实际失业动态监测补助标准1200元/户、年,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5)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的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助人均标准

  年度目标为1500元/人、年,实际人均标准1500元/人、年,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6)就业监测培训人均费用

  年度目标为≤400元/天,实际就业监测培训人均费用400元/天,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7)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组织就业补助经费

  生活补贴标准年度目标为500元/人、月,实际为500元/人、月,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体检费标准年度目标为200元/人,实际为200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8)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补助资金

  社区民生志愿者生活补贴年度目标为3650元/人、月,实际为3650元/人、月,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社区民生志愿者体检费年度目标为200元/人,实际为200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社区民生志愿者安家费年度目标为3000元/人,实际为3000元/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社区民生志愿者岗前培训费年度目标为160元/人、天,实际为160元/人、天,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5.经济指标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年度目标为≧2万人,实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849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年末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

  年度目标为保持稳定,实际年末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保持稳定,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年度目标为≧2500人,实际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185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年度目标为≧3000人,实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759人,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6.社会效益

  (1)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年度目标为动态清零,实际零就业家庭帮扶率动态清零,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年度目标为0起,实际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0起,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保障失业动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年度目标为实时跟踪失业状况变化,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激发创业活力,提升创业能力

  年度目标为提升创业能力,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5)人才强区工程

  年度目标为优,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6)就业创业能力

  年度目标为优,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7)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年度目标为优,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7.可持续影响指标

  (1)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指标已完成年度目标。

  (2)为科学研判就业失业形势提供数据支撑指标已完成年度目标。

  (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目标为优,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补助资金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年度目标为1年,实际已完成,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8.服务对象满意度

  (1)就业政策满意度

  年度目标为≥90%,实际就业政策满意度95%,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2)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年度目标为≥90%,实际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95%,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3)参训学员满意度

  年度目标为≥90%,实际参训学员满意度9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4)高校毕业生满意度

  年度目标为≥90%,实际高校毕业生满意度9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5)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

  年度目标为≥90%,实际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90%,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2024年绩效目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

  1.2024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预期目标

  年度目标为3714人次,实际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为2087人次,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付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支出。

  2.2024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预期目标

  年度目标为1370人,实际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为997人,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为部分见习人员未达到见习协议最低服务期限(3个月)就主动离职或找到新的就业岗位,按规定不能发放见习补贴,造成见习期间的人员流失,造成补贴人数减少。

  3.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助人数未达到预期目标

  年度目标为735人,实际补贴人员数量为722人,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为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的发放需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由于部分旗区的考核工作安排在年底进行,导致领取补助人数减少。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未达到预期目标

  年度目标为1001人,实际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905人,

  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为部分学生资料提交之后缺少证明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补贴人数减少。

  5.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未达到预期目标

  年度目标为4408人,实际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3913人,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为2024年5月7日新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在安排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时不得超过当年各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总额的30%。因测算我市当时已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岗补贴支出占比已接近规定比较,且部分旗区已超出规定比例,故全市控制减少新开发公益性岗位。

  6.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未达到预期目标

  年度目标为1980元/人、月,实际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1730.59/人、月,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因安置人员身体和家庭原因存在非全日制岗位,非全日制岗位补贴990元。因此实际完成值低于年度指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资金使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及时拨付和使用,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补贴发放。二是加强见习人员管理,与见习单位合作,加强对见习人员的跟踪管理,定期了解见习人员的工作状态和需求,减少人员流失。三是加强考核管理,与各苏木镇加强沟通,明确考核上报的时间节点,确保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督机制,确保各苏木镇按时完成考核工作,避免因考核延迟影响补贴发放。四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校园招聘会等渠道,加大对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毕业生了解政策要求。五是加强岗位管理,对现有公益性岗位进行优化管理,确保岗位的有效利用,减少岗位浪费。对公益性岗位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岗位设置和补贴标准,确保补贴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绩效目标有效落实。我局将自评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和优化2025年预算支出。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审核:张永恒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