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王子华
财务负责人:王子华(代)
编制人:王水柔
报送日期:2024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承担各类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家人才的专业会议、学术与技术交流、休假疗养、专家公寓、奖励政策兑现等服务工作;承担外向型人才培训的组织工作。承担各类专家联系对接工作;承担建立专家项目信息库及相关工作;承担人才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的宣传、推广、咨询、转让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有关项目和科研成果等方面专家评估论证的辅助性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及专家群众团体的协调联络、交流合作活动。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部、综合业务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兑现各类人才补贴政策。深入落实“人才新政30条”,做到兑现及时、发放精准。截至12月,为53个各类高层次人才团队发放资助经费1460万元(其中:一是为18个高层次人才团队及滚动支持团队发放奖励900万元;二是为14个乡村振兴专家人才工作站发放资助经费140万元;三是为1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放奖补资金100万元;四是为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放奖补资金30万元;五是为18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放奖励290万元)。为1029名各类人才及28家单位发放补贴4466.768万元(其中:一是为85名市级高层次人才发放奖励津贴369万元;二是为745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安家补贴3286万元;三是为129名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人才发放生活补贴132万元;四是为23名高层次人才发放购房补贴296.668万元;五是为4名在站博士后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六是为7名全区技术能手奖励发放奖励7万元;七是为1名自治区技术能手奖励发放奖励1万元;八是为1名全国技术能手奖励发放奖励5万元;九是为6名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实用人才技能提升补贴发放4.1万元;十是为28名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奖励56万元;十一是为10个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70万元;十二是为10名鄂尔多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十三是为5个鄂尔多斯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十四是为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发放补贴50万元;十五是为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放引才奖励20万元)。兑现以往高层次人才津贴、购房补贴、安家补贴2404.79276万元(其中:一是为往年284名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790.25万元;二是为往年64名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618.04276万元;三是为2022年303名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发放996.5万元)。
2.暖心开展服务专家人才活动。在东胜、康巴什范围内优选医疗资源,对接北京知名医生,为处于管理期内的365名高层次人才发放体检卡,提供优质体检服务,为人才健康保驾护航。高质量组织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等活动5次,累计服务各类人才223余人次,持续提升人才礼遇感。
3.搭建合作平台。在鄂尔多斯人才科创中心高标准建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创客梦工厂”,为我市人力资源企业机构高质量快速发展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厚沃土,不断增强我市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加速形成人才高地。目前,进驻高层次人才团队3家、人力资源团队11家。积极对接2名院士和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为提升我市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培养引进工作提供顶层指导。
4.开展固定资产移交工作。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原市专家公寓整体划转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目前已基本完成1.3亿元资产处置工作,其中,1.272亿资产划转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53万元资产办理报废手续。
5.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重点,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外出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974.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16.46万元,增长81.01%,变动原因:2022年度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结转4679.39万元;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2023年申请补贴人数较上年大幅增长;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02.91万元,增长355.2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8,974.2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8,974.2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002.91万元,增长355.24%,变动原因:2022年度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结转4679.39万元;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2023年申请补贴人数较上年大幅增长。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8,974.2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8,974.2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002.91万元,增长355.24%,变动原因:2022年度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结转4679.39万元;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2023年申请补贴人数较上年大幅增长。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8,974.2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4.22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8,974.2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06.45万元,占2.30%;
本年项目支出8,767.77万元,占97.7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974.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16.46万元,增长81.01%,变动原因:2022年度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结转4679.39万元,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2023年申请补贴人数较上年大幅增长;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02.91万元,增长355.24%,变动原因:2022年度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结转4679.39万元,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2023年申请补贴人数较上年大幅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974.22万元。与年初预算4,957.7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1%。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8,710.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31.16万元。其中: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4679.39万元,支出决算87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度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结转4679.39万元,2023年发放补贴4088.12106万元较上年大幅增长。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40.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47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50.00万元,支出决算4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全年工作项目已完成,差旅费结余1.9446万元。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84.03万元,支出决算17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调出人员工资标准高于调入人员工资标准。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7.34万元,支出决算1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调出人员工资标准高于调入人员工资标准。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33万元,支出决算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调出人员工资标准高于调入人员工资标准。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7.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6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62万元,支出决算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调出人员工资标准高于调入人员工资标准。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5.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5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6.04万元,支出决算1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调出人员工资标准高于调入人员工资标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06.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03万元、津贴补贴52.16万元、奖金9.71万元、绩效工资1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2万元、住房公积金15.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04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44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25万元、福利费1.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5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8,767.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00万元、津贴补贴0.00万元、奖金0.00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0万元、住房公积金0.0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2万元、印刷费2.95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取暖费3.80万元、物业管理费4.71万元、差旅费2.37万元、租赁费12.67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委托业务费95.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2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3.0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3.09万元等。
(四)对企业补助1750.0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企业补助1750.00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因分母为零无法计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预决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预决算一致;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预决算一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变动原因:2023年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拨1辆公务用车至我单位,但未进行使用,未产生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1.5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0万元,增长9.54%,变动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调出4人调入7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4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1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876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未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18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28万元,完成预算的9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断提升了党建品牌影响力,提升了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了调查研究工作,不断促进党建业务同步发展。2023年开展了10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集中学习24次,自主学习24次,党员累计培训不少于48个学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计划数与实际执行数存在偏差,年初计划党员至少外出学习3次,但因工作调整变动,导致差旅费结余0.6827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他职能,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做好项目立项和准确规划资金管理使用。
2.专家人才管理服务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7.01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7.94万元,完成预算的95.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紧紧围绕人才服务工作,强化了人才服务职能,提升了人才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计划数与实际执行数存在偏差,差旅费结余1.9446万元,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严重影响项目完成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他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做好项目立项和准确规划资金管理使用。
3.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经费(2023年度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对现有实训设备进行改建升级,扩大培训规模和提升培训能力,为我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资金使用工作要严格围绕绩效目标展开,从产出指标来说,要与项目设置基本吻合。从效益指标来说,社会效益明显。从满意指标来说,受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并且更有效益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群众。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4.“鄂尔多斯工匠”奖励经费(第二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聚焦鄂尔多斯市“三个四”目标任务,打造工匠品牌,厚植工匠文化,扎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放“鄂尔多斯工匠”奖励10人5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资金使用工作要严格围绕绩效目标展开,从产出指标来说,要与项目设置基本吻合。从效益指标来说,社会效益明显。从满意指标来说,受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并且更有效益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群众。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5.全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经费(第二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27.20万元,执行数为82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市专家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等流程,经研究,发放2023年度第三季度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市级高层次人才按最高180平方米标准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分5年等额发放)3人42.552万元;发放2023年度第三季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对一流高校本科生和硕博研究生给予5-40万元安家补贴,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275人115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单位资金使用工作要严格围绕绩效目标展开,从产出指标来说,要与项目设置基本吻合。从效益指标来说,社会效益明显。从满意指标来说,受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并且更有效益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群众。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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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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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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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10.00 |
9.28 |
10 |
92.80 |
9.2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10.00 |
9.28 |
—— |
92.8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9 |
不断提升了党建品牌影响力,提升了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了调查研究工作,不断促进党建业务同步发展。2023年开展了10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集中学习24次,自主学习24次,党员累计培训不少于48个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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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各类党建活动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0 |
次 |
15 |
12.5 |
|
质量指标 |
活动完成率 |
定性 |
|
100% |
84 |
|
10 |
8.4 |
|
||
时效指标 |
开展活动时间 |
定性 |
|
全年 |
全年 |
|
12 |
12 |
|
||
成本指标 |
开展活动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9.28 |
万 |
13 |
13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效率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
定性 |
|
持续促进 |
持续促进 |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党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百分比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5.18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专家人才管理服务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50.00 |
47.93 |
10 |
95.86 |
9.59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50.00 |
47.93 |
—— |
95.86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9 |
紧紧围绕人才服务工作,强化了人才服务职能,提升了人才服务水平。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家公寓入住审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 |
0 |
人次 |
8 |
0 |
|
审核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及安家补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827 |
人次 |
8 |
8 |
|
|||
质量指标 |
专家人才服务质量 |
定性 |
|
100% |
95% |
|
10 |
9.5 |
|
||
支出准确率 |
定性 |
|
100% |
99% |
|
8 |
7.92 |
|
|||
时效指标 |
专家公寓入住审批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0 |
天 |
4 |
0 |
|
||
兑现各类人才奖励补贴时间 |
定性 |
|
12月底前 |
12月 |
|
4 |
4 |
|
|||
成本指标 |
专家人才管理服务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 |
47.94 |
万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促进鄂尔多斯经济社会长期高效发展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 |
优质高效的服务有效激发专家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专家人才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百分比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87.01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经费(2023年度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150.00 |
150.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150.00 |
150.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对现有实训设备进行改建升级,扩大培训规模和提升培训能力,为我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对现有实训设备进行改建升级,扩大培训规模和提升培训能力,为我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评审发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家 |
7.5 |
7.5 |
|
评审发放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个 |
7.5 |
7.5 |
|
|||
质量指标 |
发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经费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
发放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经费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
时效指标 |
发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经费完成时间 |
定性 |
|
12月底 |
12月 |
|
5 |
5 |
|
||
发放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经费完成时间 |
定性 |
|
12月底 |
12月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经费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0 |
100 |
万元 |
5 |
5 |
|
||
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经费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 |
50 |
万元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环境 |
定性 |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发挥作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年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单位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工匠”奖励经费(第二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50.00 |
50.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50.00 |
50.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十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加快实现“三个四”目标任务,打造工匠品牌,厚植工匠文化,进一步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认真践行习近平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精神,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十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以及《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聚焦鄂尔多斯市“三个四”目标任务,打造工匠品牌,厚植工匠文化,扎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放“鄂尔多斯工匠”奖励10人50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获批鄂尔多斯工匠奖励人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人 |
7.5 |
7.5 |
|
鄂尔多斯工匠奖励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
质量指标 |
发放鄂尔多斯工匠奖励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
发放鄂尔多斯工匠奖励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7 |
100 |
% |
7.5 |
7.5 |
|
|||
时效指标 |
发放鄂尔多斯工匠奖励完成时间 |
定性 |
|
12月底 |
12月 |
|
5 |
5 |
|
||
发放鄂尔多斯工匠奖励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鄂尔多斯工匠奖励标准 |
定性 |
|
对鄂尔多斯工匠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5万元等额发放。 |
对鄂尔多斯工匠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5万元等额发放。 |
|
5 |
5 |
|
||
鄂尔多斯工匠奖励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 |
50 |
万元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打造工匠品牌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
定性 |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发挥作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年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工匠人才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全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经费(第二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827.20 |
827.2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827.20 |
827.2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构建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增强专家人才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市专家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等流程,经研究,发放2023年度第三季度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市级高层次人才按最高180平方米标准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分5年等额发放)3人42.552万元;发放2023年度第三季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对一流高校本科生和硕博研究生给予5-40万元安家补贴,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275人1152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7.5 |
7.5 |
|
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 |
% |
7.5 |
7.5 |
|
|||
质量指标 |
发放全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
发放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准确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
时效指标 |
发放全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完成时间 |
定性 |
|
12月底 |
12月 |
|
5 |
5 |
|
||
发放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完成时间 |
定性 |
|
12月底 |
12月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全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
定性 |
|
对全职引进的市级高层次人才按最高180平方米标准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分5年等额发放。 |
对全职引进的市级高层次人才按最高180平方米标准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分5年等额发放。 |
|
5 |
5 |
|
||
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标准 |
定性 |
|
对一流高校本科生和硕博研究生给予5-40万元安家补贴,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
对一流高校本科生和硕博研究生给予5-40万元安家补贴,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打造优质人才发展环境塑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 |
定性 |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高 |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年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专家人才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0 |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水柔 联系电话:0477-8391956-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