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全面完成了2022年度“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分配计划,我市2022年度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0人,为基层输送了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线上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了“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能力素质。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资金筹集情况。2022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总投入3049.49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883.0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458.5045万元、盟市财政资金投入213.88万元、旗县财政资金投入530.22万元、其他资金投入(包括以前年度结转资金)963.8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共计支出1922.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出452.2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支出252.9745万元、盟市财政资金支出65.38万元、旗县财政资金支出309.0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包括以前年度结转资金)842.82万元,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资金专款专用,无违规占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2〕1184号),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开展补贴发放工作。并在项目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等各个重点环节,增强项目透明、程序透明、制度透明,强化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市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0人,各级补助资金足额发放,改善了“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水平,更好的实施了“三支一扶”计划,为基层输送了一批急需紧缺人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市“三支一扶”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市2022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0人,截至2023年初流失7人,流失率为0.3%,均在年度指标范围之内。
(2)时效指标
2022年10月之前完成了审核及分配工作,12月底完成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工作。
2. 效益指标
通过发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并为基层输送培养青年人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
3.满意度指标
当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对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超过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绩效指标值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年度资金总额资金执行率为64.04%,产生的原因:一是旗区在支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时优先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二是基层对“三支一扶”工作人员重视不够,关心不足,“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间考到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导致人员流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旗区继续优化拨付流程,并优先使用本年度下拨资金;二是结合我市“三进”方案继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映项目实施的效益。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加大资金兑付倾斜力度,以期待更好的公共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