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6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有关要求,我市2022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二是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失业人员再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三是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稳定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22〕674号)要求,将我市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9个旗区。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总额20875.42万元:中央补助资金9210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1777.96万元;盟市补助资金2080.73万元;旗县补助资金2460.6万元;其他资金(包括以前年度结转结余)5346.13万元。
2022年度全市共支出就业补助资金15031.78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728.81万元;职业培训补贴支出97.85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3390.4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799.84万元;职业经鉴定补贴支出3.28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498.07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支出110万元;求职创业补贴支出98.4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支出9.5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出76.05万元;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219.52万元。
截至2022年末,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滚存结余5001.5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等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开展各项补贴发放工作,并在项目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等各个重点环节,增强项目透明、程序透明、制度透明,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是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每月按时上报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调度表,与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核查就业补助资金结余底数,加快支出进度,及时盘活两年以上结转资金。
三是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在对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旗区针对存在问题,填报整改台账,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就业补助资金执行数共计15873.87万元,执行率76%。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支出7919.5万元,执行率85.99%;自治区补助资金支出1597.82万元,执行率89.87%;盟市补助资金支出645.35万元,执行率31.02%;旗县补助资金支出2220.16万元,执行率90.23%;其他资金(包括以前年度结转结余)支出3491.04万元,执行率65.3%。
全年就业补助资金执行率较低的是盟市补助资金,盟市补助资金中包含专项吸纳就业补贴,此项补贴是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吸纳毕业三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再补贴,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由于此笔专项吸纳就业补助资金2022年11月底下达至各旗区,旗区人社部门要对于企业申报的材料要进行审核,加之疫情的影响导致到年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执行率较低。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2022年全年实际完成值:全市享受社会保险补贴5690人;公益性岗位补贴4182人;就业见习补贴1083人;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96%;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0;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1个。
(2)质量指标
2022年全年实际完成值: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98%;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8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98%;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98%;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98%;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98%。
(3)时效指标
2022年全年实际完成值: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
(4)成本指标
2022年全年实际完成值: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381.5元;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130.5元;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5958.63元;公益性岗位人均标准16259.78元/年。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2022年全年实际完成值:城镇新增就业17090人;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稳定;失业人员再就业528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334人。
(2)社会效益指标
零就业家庭帮动态清零;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为0起。
(3)满意度指标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85%;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2022年绩效目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
1.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一是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培训时长、培训人数据实进行补贴,实际完成值与年初目标值存在一定差异。二是2022年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支出。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一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工种及鉴定人数据实补贴;二是2022年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出。
3.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受新冠疫情影响,就业转失业人员增加,我市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培训、夯实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扶持政策,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失业登记放开户籍限制,当前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地和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这部分人员包含流动人员和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有着数量大、流动性强、可预测性较弱的特征,从而整体推高失业登记人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资金审核、拨付效率,督促旗区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审核、拨付进度,避免跨年支付,并及时盘活闲置资金,切实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对支出进度慢、工作力度小的旗区进行重点通报、督导,将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列入旗区实绩考评内容。二是继续做好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工作,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采取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规范资金支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是组织编制全市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结合就业相关数据、地方资金安排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等因素的因素法分配就业补助资金,避免资金结余。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并及时将绩效自评情况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下一步将绩效自评结果与资金预算相结合,及时调整和优化下一年度预算支出。不断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在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各项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2年,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市2021年至2022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进行审计,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内审社民报〔2023〕2号),涉及就业补助资金方面8个问题,总计3979.66万元(两年合计),其中未及时下达资金1768.86万元、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累计结余资金较大2174.84万元、其他方面35.96万元,现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