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党编发〔2021〕44号)规定,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就业服务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自治区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协助局机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承担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发布工作。
(二)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承担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 承担就业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承担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就业扶贫指导工作。
(三)承担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金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各项就业失业政策补贴兑现的辅助性工作;参与拟订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
(四)承担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技能人才评价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专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和技能人才评价数据库的维护管理与使用工作;承担技工教育理论研究、教材开发使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各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六)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辅助性工作;指导创业型城市(旗区)创建工作;承担全市创业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
(七)承担失业保险的统计、分析、预警、监测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承担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数据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统计工作。
(八)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共有行政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行政单位,为副处级。
1、办公室:
承担中心政务工作和日常管理性事务工作;承担综合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承担中心文电、宣传、保密、机要、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中心内控管理、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中心人事、党务、纪检、群团等工作。
2、城乡就业服务科:
协助局机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承担市本级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承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指导工作;承担就业扶贫指导工作;承担就业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农牧民工综合性政策;承担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指导工作;承担就业信息系统管理运行工作。
3、基金和财务管理科:
承担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就业失业补贴待遇发放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参与制订部门、基金(资金)预决算;承担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辅助性工作。
4、职业培训科:
承担就业重点群体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业务指导工作; 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实训基地申报、创业培训师资与教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技能人才管理科:
承担技能人才评价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专家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各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6、创业指导科:
参与拟订全市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承担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承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专户建立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服务工作,提供担保服务。
7、失业保险科:
承担失业保险具体业务的经办工作; 承担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失业补助金等方面审核发放的辅助性工作。
8、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设置党支部: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强化政治功能,加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工作提出意见。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编制数为3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人,事业编制16人。2022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74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比上年净减少2人,其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28人,比上年增加2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遗属1人,比上年减少0人;长聘人员10人,比上年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229.6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571.74 万元,下降 31.74 %,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支出预算 1229.6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571.74 万元,下降31.74 %,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1229.6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91.03 万元,占比96.8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38.59 万元,占比 3.14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 万元,占比 0 %。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229.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21.03 万元,占比 66.77 %;项目支出 408.59 万元,占比 33.2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229.6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91.0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38.59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140.5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1.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3、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9.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 59.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4 万元,比上年减少 6.6 万元,下降 5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6 万元,下降 5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 万元,下降 55 %。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86.01 万元,比上年减少 4.68 万元,下降 5.16 %。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室费 5 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56万元、邮电费 0.56 万元、差旅费 4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工会经费 4.18 万元、福利费 8.72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0.8 万元、其他交通费 59.73 万元、其他 0.4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24.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4 万元。
其他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8个,公开绩效目标2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91.0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 1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红 联系电话:8586504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