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08 14:45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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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拟订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拟订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鄂尔多斯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相关政策。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组织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市(回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实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负责市本级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旗区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有行政机构数1家,事业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编制数为4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0人,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6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71人,比上年净减少3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比上年净减少4人,其原因是3人调动1人退休;离休人员2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28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414.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37.66万元,增长34.72 %,增加主要是由于兑付农牧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4414.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37.6万元,增长34.72%,增加主要是由于兑付农牧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441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414.71万元,占比10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41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71万元,占比25.07%;项目支出3308万元,占比74.93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工资发放、培训、职称评审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414.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1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88.99  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4309.37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28.45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运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及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经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 39.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类 55.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5.7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 100 %。主要是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4.7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4.79 %。减少主要是由于包联驻村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组织部做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73万元,比上年增加1.42万元,增长0.49 %。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7.06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4.96万元、福利费10.3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88万元、其他 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核定的公务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公开绩效目标1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30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1 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静波      联系电话:0477-8586377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绩效目标.zip
        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公开表(本级).xls

信息来源: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