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尔多斯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制定全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及管理办法,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对各旗区合管办进行业务工作指导、检查;合理编制新农合基金预决算;审查、确认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牧民提供咨询服务并受理有关合作医疗的投诉;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等情况;负责全市新农合市级统筹网络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做好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网络监管工作,对操作人员的软件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处理市新农合的日常事务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9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后部门职能职责发生变化,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业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指标、数据汇总统计工作;承担各旗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预拨工作;承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巡查监管、费用报销复审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信息、各类政策信息的维护工作及系统年度结转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有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做好中心的宣传、教育、组织、纪律检查等工作,协调中心的重要政务、事务;负责综合文字工作,重点运行指标分析通报,工作信息,文件收发、归档,日常工作协调,会议、接待、考勤及其他办公运转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财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定中心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并监督执行;根据中心的发展规划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上报年度财务决算;及时向中心领导反馈资金运行的预警和提示;按时完成报账、交税、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其他中心机构日常运行相关的财务工作;全市新农合业务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全市参合农牧民门诊、住院资料,拟定全市新农合统计调查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和加工整理、分析研究,对全市新农合工作运转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二)信息科
负责参合信息录入维护,全市的新农合信息平台、中心网站的运行维护,补偿政策、监控措施的程序开发使用,信息的交换、存储、备份,以及制定突发性新农合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三)医院管理科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政策及各项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检查、收费和住院患者的住院指征等情况,核查全市参合外出就诊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垫付部分和治疗情况,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对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及常规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和执行情况,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各类补偿结报材料审核,核减统计各类违规费用所涉新农合补偿。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单位收入即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53.99万元,收入调整预算数合计149.95万元,决算收入合计为149.95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4.04万元,差异率为-2.62%。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
2017年度,单位支出年初预算合计153.99万元,支出调整预算数合计149.95万元,决算支出为149.95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支出差额4.04万元,差异率为-2.62%。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基数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9.9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49.9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9.61万元,增长394.23%;支出总计增加119.61万元,增长394.23%。主要原因:本部门2016年年初未独立核算,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做预算,2016年11月财务独立后,开始单独做预决算,故2016年度收入支出较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5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7万元,占86.68%;项目支出19.98万元,占13.32%。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49.9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9.61万元,增长394.23%;支出增加119.61万元,增长394.23%。主要原因:本部门2016年年初未独立核算,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做预算,2016年11月财务独立后开始单独做预决算,故2016年度收入支出较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7万元,占86.68%;项目支出19.98万元,占13.32%。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04万元、津贴补贴29.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35万元、绩效工资20.66万元、住房公积金15.41万元,较上年增加8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部门2016年年初未独立核算,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做预算,2016年11月财务独立后,开始单独做预决算,故2016年度收入支出较少;二是因为常规调资。公用经费1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13万元、差旅费0.77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会费0.47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万元,较上年增加1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本部门未独立核算,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做预算,2016年11月财务独立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划拨2016年剩余公用经费共计1.19万元。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8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2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44.2%。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本部门2016年年初未独立核算,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做预算,2016年11月财务独立后,开始单独做预决算,故2016年度收入支出较少;二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接待审批,厉行勤俭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万元,占89.7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10.2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万元,用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核查及合并后新政策的宣传,车均运维费2.01万元,较上年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本部门未独立核算,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做预算,2016年11月财务独立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划拨2016年剩余公用经费共计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仅0.03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8人次。主要用于,同旗区医保局研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政策及审核各旗区补助资金情况加班工作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万元,比2016年增加4.69万元,增长394.12%。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我部门未独立核算,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做预算,2016年11月财务独立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划拨2016年剩余公用经费共计1.19万元,故2016年支出较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2016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6年度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保障,
并且需要与财政部门密切合作来开展此项工作。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需逐步完善,因此未能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云嘎 联系电话:858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