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定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贯彻执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定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
(4)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鄂(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才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综合性政策,拟订全市农牧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社局设有内设科室 21个,即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培训教育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流动开发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职业能力建设科(失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劳动监察执法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基金监督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外国专家管理科。
另设2个中心,鄂尔多斯市人社局机关事业档案管理中心以及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
(二)所属单位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副处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就业服务局为副处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人事考试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
2017年,单位收入预算合计10,249.71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18,406.31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8,406.31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8,156.6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79.58%。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25.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因本年度用养老保险基金发放退休金且我单位本年度有4名在职人员调离,1名在职人员到龄退休;项目支出中主要原因是有本年度财政拨入3736万元社保大楼款支出偿还财政借款,以及10779万元公共实训基地回购款。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0.00%。
(二)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
2017年,全市部门支出预算合计10,249.71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20,074.90万元,支出决算合计为20,074.90万元,与预算数差额9,825.1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95.86%,与调整预算数差额0.00万元,调整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1.85%,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调整调解90.2万元,且今年我单位有在职人员4人调离,1人退休;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350.11%,主要原因是其中含财政拨入结算我单位办公大楼尾款1399.99万元。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97.22%,主要原因是有本年度财政拨入3736万元社保大楼款支出偿还财政借款,以及10779万元公共实训基地回购款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差异率23.06%,主要原因是因上年有部分资金结余,本年优先消化上年结余资金。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1,197.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8,406.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91.20万元;支出总计21,197.5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2.6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732.85万元,下降29.20%;支出总计减少8,732.85万元,下降29.2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支出人才专项津补贴批次较上年减少;二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楼及实训基地回购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40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2.47万元,占41.40%;其他收入10,783.84万元,占58.6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07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93万元,占13.70%;项目支出17,327.97万元,占86.3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92.3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69.92万元;支出总计8,992.3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06.1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009.13万元,增长50.30%;支出增加3,009.13万元,增长50.30%。主要原因:是有本年度财政拨入3736万元政府债券资金偿还我单位回购办公大楼财政借款。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8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29万元,占6.70%;项目支出6,548.97万元,占83.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7.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3.24万元、津贴补贴301.07万元、奖金19.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85万元,绩效工资17.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2万元,住房公积金114.51万元,离休费为29.77万元,退休费为4.32万元,抚恤金为38.52万元,驻村干部生活补贴0.68,较上年减少250.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用养老基金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且我单位本年度4名在职人员调离、1人到龄退休;另因本年度取消带薪休假发放。公用经费410.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68万元、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9.5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0.47万元,取暖费57.11万元、物业管理费132.30万元、差旅费15.05万元、维修维护费43.19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劳务费5.14万元、工会经费4.73万元、福利费1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33万元、离退休专项经费0.84。较上年增加30.6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办公大楼部分设施设备老旧,维修维护费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24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的50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8.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三公预算数中不包括专项中的车辆运行费用;二是决算数中包含医保工作经费等专项中的车辆运行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占96.10%;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3.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养0.88万元,燃油费3.59万元,车均运维费4.50万元,较上年减少24.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开始实行车改,我单位公务用车减少至1辆,车辆运行费用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8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来我市检查;二是我本单位接待巴彦淖尔市人社局调研人员;三是接待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情况调研工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29万元,比2016年增加30.65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办公大楼部分设施设备老旧,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4万元,比2016年减少6.76万元,降低17.10%,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采购统计口径与本年不一致,将定点印刷采购项目统计为货物支出,而本年统计为服务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21万元,比2016年增加78.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市本级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信息化要求提升,对往年及本年度新接收档案进行整理扫描,签署72万元服务合同,其余为定点印刷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比2016年减少8.00辆,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下半年实行车改车编减少为一辆,我实际公务用车为一辆,其他三辆已移交国资部门,因未及时做账务处理,故账目显示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已报废大车和大车后挂,比2016增加2.00辆,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决算未统计此项数据,且目前正在联系相关部门做资产处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减少2.00台(套),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统计口径与2017年不一致,2016年将交通设备也算作通用设备统计;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办公大楼智能化弱电系统,比2016年相比未变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全市未统一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故未单独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元禄 联系电话:0477-858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