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5年财政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30 17: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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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本级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待遇的审核、计发及支付。

(二)承担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支预决算。

(三)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收支情况内部审计、监管工作。

(四)承担各项社会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计工作。

(五)承担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担市直各单位社会保险征管工作。

(七)承担市直各单位和旗区社会保险业务及城乡居民业务指导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鄂尔多斯市社保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上下信息沟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指示;

协助领导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会等各类会议和单位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领导抓好机关纪律作风,组织政治业务学习,落实机关考勤制度,负责单位人事管理,落实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协助领导做好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单位来宾接待工作,负责迎来送往,食宿安排,统筹接待用车;与财务部门共同完成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分配;

负责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保障领导和业务用车需要,确保交通安全;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本局人力资源管理,协助领导做好本局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本局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印鉴管理,执行用印制度。

(二)综合业务科

负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对各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筹规划、年度计划的拟定,并监督执行;

负责各旗区社会保险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年金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及效能监察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覆盖、征缴和市级统筹计划、方案;按月审核、汇总、拟定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支付计划;起草社会保险综合性业务文件,对社会保险综合性方针、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推动、指导企业年金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审核企业年金方案、承办企业年金备案手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或领导指示,负责组织或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和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按有关规定和领导指示,组织社会保险一线经办人员和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指示,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全市和市直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旗区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市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一次性支付工作;负责金融机构社会保险养老金委托发放点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和市直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社会保险补贴的年度收支预算、决算;组织编制本单位公用经费、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的年度预算和日常使用计划;审核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审核本单位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的支付项目;负责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财务审核;接待、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负责金融机构养老金委托发放点的协议拟订和对协议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负责授予下级网银操作权限;协助主管局长组织全市基金财务工作会议,制定会议议程,落实会议材料;负责单位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建立和完善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拟定、审核本科室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类文件。

(四)统计科

负责组织制定、草拟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和相关文件;负责本科室工作的安排部署,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检查科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旗区社会保险统计工作,组织社会保险统计业务培训;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数据的汇总,对统计报表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负直接责任;组织填报、汇总、审核全市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建立和完善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及效能监察工作;编写社会保险业务统计年度资料汇编;定期草拟通报各项社会保险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五)稽核科

负责制定年度和日常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稽核;负责指导旗区社会保险稽核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内部监督控制和旗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对各项社会保险费核定、收缴、支付、上解、下拨、储存、调剂运营管理的稽查和内部审计;拟定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履行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运行过程中的内部监督;接收、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提交的各类专项稽查;受理、查证职工对用人单位逃缴、漏缴、少缴、欠缴、压低缴费工资基数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查证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缴费核定和待遇计发中违反操作流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投诉举报;组织实施对旗区社会保险经办的重点稽查和基金内部审计项目;按规定组织实施对旗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的评估;组织起草、审核本科室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各类文件、报表。

(六)退管科

负责市属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其它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负责指导旗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本科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及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市属参保人员退休、病残津贴待遇享受资格、待遇计算、待遇调整、待遇发放的审核;组织市属离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的认证,做好生存信息跟踪管理;审核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的核定和支付;指导相关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做好市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规范、推动全市以街道为依托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和市属离退休人员大型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受理离退休人员的政策咨询、来信来访。

(七)工伤生育保险科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中心)的工作计划,及时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掌握工作进度;负责指导检查各旗区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市直参保单位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完善本科室(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科室(中心)人员的考核及效能监察工作;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的调查研究和有关文件的草拟;负责市直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发放、调整的复核;负责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调整的审核;负责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审核,生育待遇个人核定,生育系统数据的按过月结转;组织部署享受工伤津贴和遗属抚恤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做好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

(八)城乡居民科

负责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对基层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和来信来访;建立和完善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及效能监察工作;组织拟定、核实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基金预算方案;组织拟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计划;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调研和统计分析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接待和查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的来信来访。

(九)市直征管科

负责市直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管理;负责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社会保险费征缴核定工作;指导旗区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情况的咨询服务;协助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中心做好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维护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大厅日常秩序;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及效能监察工作,监督窗口工作人员执行工作标准;负责个人账户继承、清退、清理审核;检查本科室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执行窗口工作纪律和工作标准情况;负责市直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信息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证》发放的审核;负责社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审核;负责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情况的咨询服务,审核为参保单位、个人和有关部门依法出具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的证明文件;组织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核定;就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中存在问题,协调有关人员和部门及时处理和修改完善应用软件; 建立完善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科室工作计划,掌握工作进度,督促科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核定、关系转移、待遇计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三、2015年我局决算情况

2015年市社保局财政拨款收入586.01万元,(其中92万元是人社系统聘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和各项补助)。基本支出492.1万元,项目支出46.2万元;我局实有国有资产120.7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20.02万元(包含汽车62万元)、专用设备0.4万元、家具用具0.35万元(装订机);人员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5人。

(一)2015年度预算需财政拨款389万元,实际拨款586万元,相差197万元。其原因一是2015人社系统年新聘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25人,工资和各项补助92万元;二是2015年拨入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经费60万元;第三,2015年我局调入人员3名,新增退休人员1名。

(二)2015国有资产120.77万元,相较上年增加资产0.76万元。本年度新增电脑2台,价值1万元,因2014资产核销单价错误账务调整减少0.24万元。

(三)人员情况,2014年我局编制29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4人;本年度调入3人,新增退休1人,2015年我局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5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市社保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5.3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市社保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3.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相较上年增加0.4万元,属于正常公务接待,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相较上年减少2.59万元,其原因是2014年11月19日我局已将单位“丰田”越野车上缴给鄂尔多斯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相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原因为,2014年11月19日我局已将丰田越野车上缴给鄂尔多斯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9人次,共400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一六年十月八日

 

 

 

 

 

 

 


        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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