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劳动争议仲裁院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5-09-2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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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职能职责
在鄂尔多斯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人社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处理中央、自治区驻地以及所属市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负责处理市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内设办公室、立案调解庭、仲裁庭3个工作机构。
三、2014年决算情况
2014年收入合计51.02万元,支出合计51.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2万元,支出51.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基本建设资金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2014年年末资产价值余额为8.13万元。(详见附表)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2.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