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5-09-20 10: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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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五定”方案调整的批复》(鄂机编字〔2013〕203号)规定,我局职能职责为:“综合管理和统筹指导全市就业工作;承担全市就业工作各项指标、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各旗区就业部门开展职业介绍工作;核定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为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负责编制全市就业再就业财务预算;管理和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按照国家规定兑现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补贴;组织、协调对全市城乡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承办、组织开展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对培训机构培训资格进行审核、报批,对其培训进行质量督查;审核培训补贴资料,按要求落实培训补贴;统筹协调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等”。

  二、内设科室及各科室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各项日常事务;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宣传、会议组织、活动组织、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局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党支部处理各项党务工作,组织各项活动;负责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及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做好机关的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承诺:明确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协调作用,及时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

  (二)培训科: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的制定、贯彻、落实,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就业部门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统计汇总各项就业培训统计数据;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培训学校审核兑现培训补贴。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定点培训机构的审批;简化培训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方便服务对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培训政策实施。

  (三)就业科:

  负责国家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训练综合情况、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失业情况的汇总、综合统计及分析;承担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的协调、指导、管理和建设工作。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采取便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汇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就业数据。

  (四)失业保险科:

  负责失业人员审核接收、登记建档、组织管理;审核并配合税务部门征缴失业保险基金;为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咨询并给予指导;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各类人员和就业服务型企业享受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进行审核与认定;负责失业保险工作统计。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端正工作作风,树立诚实守信的科室形象,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认真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按政策规定做到及时办理。

  业务办理时限: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五)基金科:

  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复核、发放、记账;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复核、划拨、记账。

  服务承诺:坚持原则,依法行政,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办事公平、公正;廉洁自律,清正为民,恪尽职守,秉公尽责。

  (六)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科:

  承担“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市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的管理、指导及统计工作;拟定农村牧区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涉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工作。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程序办事;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

  (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负责担保基金的管理与运作,专项用于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扶持并带动我市的就业及创业工作。负责开展个人创业扶持贷款和企业贷款认定贴息的贷前调查、审核和贷后跟踪服务,及时上报有关统计分析及报表,履行代偿义务后依法行使追偿权,监督检查贷款资金的流动情况,妥善保管贷款着档案等工作。

  服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程序办事,求效率,讲业绩;对办事人员热情主动、服务规范;将工作职能、政策制度、办理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

  业务办理时限:小额贷款工作业务办理各环节均限5-7个工作日

  (八)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免费为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指导各旗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工作。

  服务承诺:做到快捷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限办理各项业务,注重优质高效;做到文明服务,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做到态度热心、接待诚心、宣传解释耐心,做到规范服务,廉洁奉公。

  业务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完备的即时办理。

  三、2014年我局决算情况

  2014年市就业局收入合计514.29万元,支出合计661.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8.6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4.29万元;基本建设资金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市就业局2014年年末资产价值余额为7807.69万元,其中在建工程6905.18万元。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市就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我单位负责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业务量非常大,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1、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中的逐户贷前调查、贷中的跟踪服务及贷后的回收;2、对旗区专项资金的检查;3、到各旗区培训学校对每个申报培训补贴的培训班进行开班、班中以及结业检查;4、对全市各大中小型企业进行用工需求调查;5“三到活动”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元。

  详见附件: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局2014年决算公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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