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自治区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尽早部署,做好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2026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线上填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评审方式继续采取线上盲审盲评的方式开展。
一、线上申报提交
(一)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二)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高级经济师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须在8月28日至9月28日期间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三)申报人须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申报材料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二、审核报送和公示要求
(一)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二)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应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申报人聘用情况进行把关,并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在报送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联系电话:(0477)8586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