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名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95 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鄂尔多斯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的通知》(鄂府发〔2025〕9 号)、《鄂尔多斯市劳务品牌创建评选办法》(鄂人社发〔2025〕107 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对我市获评自治区级劳务品牌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情况如下:
一、劳务品牌认定情况

二、补助标准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鄂尔多斯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的通知》(鄂府发〔2025〕9 号)、《鄂尔多斯市劳务品牌创建评选办法》(鄂人社发〔2025〕107 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自治区级劳务品牌,给予建设培育单位 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公示事项
本次拟对上述2个劳务品牌建设培育单位分别发放劳务品牌一次性补助资金20万元,总金额40 万元。 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本次补助发放名单、补助金额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7-8586510 8586511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时代财富广场A座5楼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