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明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永明申报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477--8586502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月17日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时代财富大厦(市一中西800米)。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0日
审核:王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