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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人才培养资助、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11:00 来源:市人社局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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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成陵旅游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各高等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企业:
  为加强博士创新人才培养,搭建博士创新人才引育平台,提升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人才培养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59号)有关规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人才培养资助、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申报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博士创新人才培养资助
  本年度博士创新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分为博士后生活补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资助、博士后和博士科研资助、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引才奖励等四个类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博士后生活补贴
  本市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进站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与设站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开题考核通过且进站工作满6个月,可申请每人5万元/年的生活补贴,由设站单位统一申请。申报材料如下:
  1.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博士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4.博士后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材料复印件。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资助
  经批准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相关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的,设站单位可申请一次性50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资助。申报材料如下:
  1.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运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设站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4.博士后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材料复印件。
  (三)博士后和博士科研资助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全职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聘用)合同且工作满6个月,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可申请10-30万元科研资助,由所在单位统一申请,经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资助。
  申报材料如下:
  1.博士后、博士科研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2.同行业具有高学术地位和丰富研究经验的专家推荐信原件一份,推荐信需详细介绍申请者的学术背景、研究能力和学术潜力等方面的情况,对申请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3.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胶装装订,封面使用白色A4卡纸,其余内容使用普通白色A4纸双面打印后装订成册。
  (四)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引才奖励
  本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21年8月24日之后全职引进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申请1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申请材料如下:
  1.博士研究生引才奖励申请表一份(见附件4);
  2.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聘用文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
  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一次性给予建设单位25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如下:
  在我市进行注册登记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的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可申报评选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在5人以上,至少1名可担任博士、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博士后研究项目;
  3.重视博士、博士后工作, 能为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申报材料如下:
  1.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5)
  2.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附件6)
  3.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证明申报条件和《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并使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
  三、相关要求
  (一)已享受博士后生活补贴、博士后和博士科研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资助、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人才培养资助、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申报评选按照单位申请,所在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园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发文的程序进行。
  (三)申报材料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单位应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涉密信息。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获得补贴或资助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抽样核查,对以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且3年内不再受理申报。
  (四)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申请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talentordos@163.com。
  联 系 人:任茂汀 石雨婷
  联系电话:0477-8586912
  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2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时代财富广场西楼)。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人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