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或单位申请,我委于2025年1月14日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第一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通过材料初审、现场鉴定、专家复审签署意见等工作流程,现将部分鉴定结论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 2025年3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7-8586156。
根据个人或单位申请,我委于2025年1月14日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第一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通过材料初审、现场鉴定、专家复审签署意见等工作流程,现将部分鉴定结论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 2025年3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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